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河南省建设厅 河南省旅游局关于开展河南省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评选和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hnta.cn 2009-3-12 来源:河南旅游资讯网 点击: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河南省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材料:
  1.河南省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申报表(见附件1)。
  2.申请报告(3000字以内)。概述申报镇(村)的地理环境、历史沿革、人口和地域规模以及社会经济等情况,并着重说明其文化遗产、传统风貌和自然风光等特色景观资源、现状规模、空间分布和价值特色,以及规划与公共设施建设、旅游接待与综合管理等情况。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及相关宣传资料可作为申请报告的附件。
  3.反映该镇(村)概况和主要景观资源特色,并与申请报告内容相对应的音像资料(15分钟以内)、电子幻灯片(Powerpoint格式,数码图片集锦约60张左右)。
  4. 镇总体规划、村规划和旅游发展规划,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规划。包括规划文本、说明书和规划图件。
  以上申报材料第1、2项装订成册,所有申报材料按逻辑顺序制作电子文档(Words格式,刻录成光盘或U盘),分别报省建设厅村镇建设处、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
  (二)申报中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材料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工作的通知》(建村[2009]3号)的有关要求组织申报材料,报省建设厅村镇建设处会同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预审合格后,由省建设厅、省旅游局联合行文正式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推荐申报。
  三、申报时间
  请各省辖市建设、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导有关县(市)做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的申报工作,并将初审确定的河南省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于2009年5月20日前分别报至省建设厅村镇建设处、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
  拟推荐申报中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的镇村,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提前准备申报材料,于2008年5月30日前分别报至省建设厅村镇建设处、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预审同意,再按规定程序组织申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李桂亭 0371—68080866
  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 郭继山 0371—65900684
  附件:
  1. 河南省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申报表
  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工作的通知》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

作者:
(责任编辑:韶萍)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