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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奖励2008年度河南旅游新闻网络通讯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及发布《河南旅游新闻上报要求(暂行)》的通知
豫旅【2009】32号
http://www.hnta.cn 2009-2-13 来源:河南旅游资讯网 点击:

各省辖市旅游局:

为进一步鼓励旅游新闻通讯工作,充分调动通讯员创作旅游新闻、上报旅游信息、提升宣传效果的积极性,根据省旅游局《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省旅游新闻网络通讯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决定》(豫旅[2009]5号),省旅游局决定对荣获“2008年度河南旅游新闻网络通讯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的新乡市旅游局刘博等十三名同志,给予每人200元物质奖励。

建议获得“2008年度河南旅游新闻网络通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的新乡、许昌、商丘、南阳、平顶山、济源等六市旅游局,对分管网络新闻通讯工作的局领导、承担网络新闻通讯工作的科室负责人,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获得“2008年度河南旅游新闻网络通讯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的十三名通讯员所在市旅游局,对承担网络新闻通讯工作的通讯员,同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各省辖市旅游局要继续高度重视网络新闻通讯工作,要加强对新闻宣传的领导,理顺工作体制,抓好工作体系的落实;要支持新闻通讯员的工作,提供软硬件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狠抓工作落实,突出重点,围绕中心,不断提升新闻信息的数量和质量;要根据省局的奖惩原则,制定合理的奖惩办法,按照工作成果严格考核,激励新闻通讯员的主观能动性,为宣传河南、宣传旅游做出新的贡献。

另将《河南旅游新闻上报要求(暂行)》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此通知。

附:《河南旅游新闻上报要求(暂行)》

 

河南省旅游局

〇〇九年二月五日

作者: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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