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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旅游业并未成为支柱产业 度假制度仍需调整
http://www.hnta.cn 2009-5-26 9:17:25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点击:
    度假制度调整应当满足人们休息的需要

    自共和国诞生之后到1994年之前,我国公民的公共度假制度没有做过多少次调整。除了具有浓厚政治色彩的节日(如国庆节、劳动节以及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和建军节)和日历节日(公历新年和阴历新年)之外,很少有什么其他休息日。

    1994年开始了第一个关于休息日的改革,从当年的3月5日起,每隔一周休息两天,结束了长期执行的每周只有一个星期日休息的历史,这也是中国决定实施双休日的“预演”。从第二年5月份开始,全国实施了每周休息两天的制度。这一制度的实施远远早于日本、韩国和香港地区。1999年9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这是国务院关于这一制度颁布后的第一次重要修订,也是一次具有历史意义的大调整。这次调整的亮点是将五月一日开始的劳动节和十月一日开始的国庆节各增加两天,并通过移动上下两个双休日的办法,使全年出现了围绕春节、“五一”和“十一”的3个长达7天的假期,这就是后来被称作“黄金周”的起源。在长假期制度开始的头几年中,往往是当年初才正式公布具体的放假时间,后来变化到上一个年末。由于这种安排最后是以政府令的方式发布的,所以政府可以改变长假期的起始时间,或者不做双休日移动的决定。长假期制度实施后,对其政策效果褒贬不一,取消和保留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过。

    2007年国务院第二次修改了《放假办法》,其一是取消了每年五一长假期的安排,恢复到原来休息一天的做法;其二是增加了端午节、中秋节和清明节各一天的公共假期。这次调整的预期有两个:一是尽量减少长假期对经济社会运行的影响和冲击,最直接的目的就是希望消除人员流动过度集中给交通等部门带来的压力;二是有利于弘扬和传承民族传统文化,但社会反应并不理想。全国各地关于恢复五一长假的呼声反而是愈来愈高,同时也有人提出把“十一黄金周”也取消。公众现在似乎有个预感,目前的这个休假制度可能在不久的将来又要调整。但是也有人担心,这样一来,国家的度假制度的调整是不是显得过于频繁。值得认真思考的是,假期制度制定的宗旨应当是满足人们休息的需要,提高公民的生活质量。毫无疑问,假期的增减肯定会对经济活动产生影响,但不应当把实现单一的经济目标作为制定休假制度的出发点。既然确定假期是为了使人们更好地休息,那就不应当给轻松的假日附加以过多的政治或其他负担,否则,就会使假日变了味道。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带薪休假”制度的确认与调整。早在1995年开始实行的《劳动法》中就有关于“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规定,2007年末国务院又颁布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在这个新条例颁布以前是有其法,但没有实施的办法。现在又出现一些新的截然不同的声音,一种声音是强制休假,酝酿在全国范围内推出《国民休闲纲要》,另外一种声音是“暂停带薪假期制度的实行”。这两种声音听起来是完全不同的,但所要到达的目的却如此相似,都是为了应对目前的经济衰退。如此说来,这可能和作为一个法律规定的初衷存在着差异。带薪假期制度能否得以真正实施,涉及的问题非常复杂,而部分人实施了带薪假期,也未必能够解决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
作者:林妍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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