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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权利义务 加强行业监管 提升旅游服务
--《国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http://www.hnta.cn 2012-12-19 10:03:51 来源:河南旅游资讯网 点击:

    专项整治旅行社“零负团费”行为

    合同文本出台之前,组团社与地接社之间的合同比较随意,签订形式也比较简单,大多仅仅是以传真,甚至电话确认,而且合同内容也简单粗糙,所以容易引发旅游纠纷。例如,最近几年比较凸显的“零负团费”现象;地接社单方改变旅游约定,擅自更改旅游行程,增加旅游景点、甩团、拼团以及变相增加旅游购物等引发的旅游者投诉;组团社与地接社因团款、服务标准等约定不清,地接社单方终止旅程;旅游过程中出现事故后,双方又相互推诿等。

    “针对旅游过程中容易发生的旅游纠纷,示范文本做出了具体规定。”千处长表示,示范文本对关系到旅游者切身利益的《接待计划书》的订立和变更、对客服务的义务和责任的承担、防范旅游风险的措施以及对旅游服务纠纷的处理方式等均作了明确的规定。例如,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约定的接待费用不应低于接待成本”,这就避免了“零负团费”的出现。针对旅游实践过程中容易发生纠纷和服务质量的环节赋予了合同双方相应的义务,并在违约责任和合同解除部分明确了相应的责任承担方式。对于由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纠纷及损失也进行了专门的规定和说明。 

作者:丁永丰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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