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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评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
http://www.hnta.cn 2009-3-13 8:51:26 来源:河南旅游资讯网 点击:

    3月12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局联合作出决定:我省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评选和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申报工作即日起在全省开展。凡景观特色明显、旅游资源丰富并已形成一定旅游规模、人居环境优良、美誉度较高的建制镇、集镇、村庄,均可参加此次示范申报。
    此次申报和考核评选程序为:河南省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由县级城乡建设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申报,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由省辖市建委(规划局)和旅游局初选合格后,联合行文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局推荐。省建设厅村镇建设处会同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将组织专家组对全省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评审意见并将评审结果将予以公示。经综合考核符合条件的,由省建设厅和省旅游局命名为河南省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对获得河南省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称号,并符合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基本条件的,省建设厅和省旅游局将在组织初评并进行实地考察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参加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的申报。 
    拟推荐申报中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的镇村,可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提前准备申报材料,并于2008年5月30日前分别报至省建设厅村镇建设处、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
    据了解,此次示范申报我省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和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工作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河南时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豫发[2008]18号)精神,更好地保护利用好我省丰富的镇村特色景观资源,积极发展乡村旅游,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附:  关于开展河南省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评选和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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