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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园林绿化成果 建设生态宜居洛阳
http://www.hnta.cn 2012-11-27 10:04:49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点击:

(五)加强法规建设和执法检查,依法保护绿化成果
    近年来,洛阳市在贯彻执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绿化法规、规章的同时,结合洛阳实际,相继出台了《洛阳市洛浦公园管理条例》、《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园林绿化建设市场管理的通知》、《洛阳市城市绿线及绿地建设管理办法》,修改了《洛阳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洛阳市公园广场管理办法》也已列入市人大2009年度立法计划。这些法规条例的制定、修订和出台,不仅使洛阳市的绿化法规日臻完善,也使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步入了有章可循的法治轨道,使依法治绿工作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在加强绿化法规建设的同时,我们还特别注意绿化法规、条例的宣传和执法队伍的建设。在每年的312日前后,我们都要采取举办绿化法规知识竞赛、制作宣传板报、设立宣传站、在报社电视台开辟专栏、召开全市绿化工作会议等形式进行园林绿化宣传教育,营造了爱绿、护绿、建绿、养绿的社会氛围,收到了良好成效。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2004年我们组建了绿化监察大队,并经常聘请法律专家到执法单位开办绿化法规的专题讲座和培训班,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执法能力。绿化监察队员加强巡查,对发生的违犯绿化法规、损坏树木花草和园林设施等行为,都能及时依法进行纠正和查处,较好地保护了城市园林绿化成果。

(六)抓好牡丹园林科研,建设以牡丹为特色的洛阳园林
    牡丹是洛阳的市花,也是洛阳园林的特色。近几年,我们狠抓以牡丹为主的园林科研,注重科研队伍的培养和建设。在借鉴吸收国内外科研成果的基础上,十分注重牡丹的科研开发与生产,取得了如牡丹什样锦嫁接、牡丹催延花期、牡丹切花插花、牡丹盆景等一批科研成果,出版了国内第一部以花卉为内容的志书《洛阳市志--牡丹志》,受到海内外学者的高度评价。市园林局与中国牡丹芍药协会成功举办了洛阳首届牡丹精品展,展期达一个月,探索了牡丹园艺的新途径。为建设以牡丹为特色的园林城市,在丰富王城公园、牡丹公园等原有牡丹园牡丹品种的同时,还新建了中国国花园、国际牡丹园等一批高品位的牡丹观赏园。近年来,洛阳市的园林科研先后获得部、省、市科研成果22项,优秀工程设计8项,培育牡丹新品种109个,全市拥有观赏牡丹9大色系、150万株、1800余亩。2008年,在洛阳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为进一步提高洛阳牡丹的园艺观赏水平、整体延长牡丹赏花期,我们根据各牡丹园的实际,从整合全市牡丹资源入手,提出了用1-3年时间实现全市各牡丹园布局更加合理、花期更长、园艺水平更高、产业化发展更快的新目标。为努力打造洛阳牡丹品牌,市委市政府提出了观赏牡丹与牡丹产业化发展的新要求,市园林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各牡丹园所处地理位置、品种差异等情况将其按早、中、晚予以定位;同时认真制定了牡丹产业化发展规划。仅2007年,各牡丹观赏公园新植与调整牡丹近45万株,创洛阳市牡丹调整种植数量历年新纪录。

(七)完善措施,加强古树名木保护
    洛阳市城市规划区现有重点保护的古树名木562株,树龄100年至1000余年。为了保护这些古树名木,我们对城市每一株古树都进行了调查登记,制作了标牌,设置了重点保护标志。与此同时,还有专人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养护和复壮,使所有的古树名木长势良好。为防止洛南新区开发建设中古树名木遭受破坏,我们提前介入,重点检测评估,使这些古树名木得到了很好的保护。2005年,洛阳市对《洛阳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明文规定了损害古树名木的处罚额度。2008年,我们再次对城市区古树名木进行了排查,并结合洛阳市"旅游强市"的战略部署,制定下发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洛阳城市区古树名木和重要园林景观保护的通知》,将古树名木列为"洛阳市重要园林景观"

四、注重单位社区绿化建设,扎实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努力打造生态洛阳
(一)深入开展争创园林单位、园林小区活动,提高庭园绿化普及率
    社区绿化不仅对整个城市绿地率、绿化覆盖率的提高和环境改善起着重要作用,同时又是与群众关系最为密切、服务最直接的绿化工作。洛阳市自1983年以来,坚持不断评比、命名花园式工厂、花园式单位(园林单位)和绿化达标生活区(园林小区),并把此项活动作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提出量化指标,每年新建园林单位、园林小区不少于30个,同时要求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院校、驻军营院,特别是新建的居住生活区,都要按照《洛阳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的绿化用地不少于占地面积的30%、旧城区改造不低于25%的标准,进行科学规划,搞好绿化配套和庭园绿化美化建设。同时,对已命名的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复查;对疏于管理、绿化水平降低的单位提出整改要求,直至取消荣誉称号。此举有力地推动了洛阳市庭院绿化工作的开展。近年来,我们又结合省级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创建活动建设了一批高质量的精品住宅小区,如中泰世纪花城、建业森林半岛、顺驰第一大街等,受到了省内外专家的好评。截止目前,洛阳市已命名花园化单位、花园式工厂、绿化达标生活区、园林单位、园林小区651个,占全市具备庭院绿化条件单位的70%以上。

(二)认真抓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提高市民的创建和绿化意识
    多年来,洛阳市始终坚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先后在龙门山、周山、万佛山、小浪底、洛浦公园、洛阳新区等地,每年动员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居民群众、驻洛部队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洛阳市四大班子和军分区领导对义务植树工作非常重视,植树节都亲临现场,与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和驻洛官兵一道义务植树,洛阳市的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以上,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达85%以上。

(三)大力发展草花,美化彩化城市
    近年来,我们把发展草花,利用五彩缤纷的草花美化、装点市容、园容和庭院,作为创建园林城市的重要内容来抓,收到了很好的效果。2000年初,市委七届三次全会以塑造现代化古都新形象为中心议题,在全市部署实施"绿、亮、净、美、畅"五大形象工程,决定每年拿出24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市区彩化,市政府办公室专门下发了《洛阳市城市三季彩化方案》,要求每年春、夏、秋三季在市区主要广场、车站、主干道两侧和桥头等公共场所天天都有盛开的鲜花。园林部门加大了草花引种和繁殖工作,注重培育质量,使草花的品种由过去的不到10个增加到现在的30多个品种。2004年以来,洛阳市每年用于彩化的草花达300多万盆,在草花的摆放工作中,做到了设计新颖,布置巧妙,常换常新,受到了来洛游客和洛阳市民的交口称赞。

(四)大力提倡应用低价、低耗、环保材料,建设节约型园林
    在城市用地紧张的情况下,我们注意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每年要求各区建设立体绿化亮点1-2个;有条件的楼宇做屋顶绿化,廊架、立交桥、河渠边坡、山体护坡,甚至绿地内的井盖,能进行绿化的全部进行覆盖;停车场要植树植草,进行生态化设计,道路绿化隔离带,尽量多植乔木,利用一切可以绿化的空间进行绿化建设。在植物配置时,针对洛阳市大气主要污染物PM10(可吸入悬浮颗粒物)SO2(二氧化硫)NO2(二氧化氮)等,科学选择适宜洛阳市气候、土壤状况、净化、滞尘效果佳并能有效吸收有毒有害气体的悬铃木、枫杨、大叶女贞、雪松等绿色植物;积极推行园林植物病虫害的无公害防治和有机肥料对无机肥料的逐步替代,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降低了有毒物质的富集和土壤结构肥力的破坏。在绿地灌溉中普及喷灌,尽可能的采用微喷滴灌和中水回用,有效地节约了水资源。

(五)抓好大环境绿化,建设生态洛阳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造林绿化作为改善洛阳市生态环境面貌、建设绿色洛阳、生态洛阳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从2001年起,在城市周边建成了周山、龙门山、小浪底、上清宫等4个城市森林公园,绿化总面积达到1.7万余亩,栽植各类树木 100余种300余万株,树木的成活率、保存率均达95%以上,昔日裸露的黄土荒丘,现已成为郁郁葱葱的森林公园。以农田林网、廊道绿化、村庄绿化、古墓冢绿化为主要内容,在城区北部实施了控制总面积25万余亩的北邙绿色生态屏障工程。沿二广、西南环城高速建成了62公里长、60米宽的环城防护林带和苗木花卉林果产业带,有效地改善了城市生态环境。

五、注重乡土树种应用,积极引进优良植物品种,丰富物种,为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打好基础
    20046月建设部《关于印发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城[2004]98号)下发后,洛阳市随即作出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决定,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结合洛阳市实际,制订了《洛阳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草案),要求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对照标准,我们仔细找差距,认真抓重点,从薄弱环节下手,积极开展生态建设,为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打基础。我们在周王城广场二期、中国国花园二期、隋唐城遗址植物园、洛浦公园东西延伸工程、春晴园、洛河南堤、体育中心绿地等公园绿地建设中,坚持以生态学原理指导园林绿地建设,科学配置植物,以乡土树种为主,增加色叶植物,减少纯草坪面积,较多的应用地被植物,引进了过路黄、佛甲草、红叶景天、鸢尾、福禄考等10余种地被植物,使城市园林植物常用种类由原来的200多个增加到300 多种。并克服各种困难对原有公园、游园、广场绿地进行生态改造,在硬化广场植树阵,在树穴、花坛周边设置围椅,使其更为人性化,在草坪内复层种植乔灌木,构建复合群落,体现季相色彩,使园林绿化的观赏性和生态性实现了有机结合,提高了园林绿地的生态效益。 

作者:网络来源 通讯员:冯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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