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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领队人员管理将有“办法”可依
http://www.hnta.cn 2015/7/8 12:30:59 来源:大河报 点击:
    做好出境游,领队是关键。随着我省出境旅游市场的快速发展,旅行社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的培养和管理越来越重要。为更好地适应我省出境旅游发展的需要,规范执业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强化文明引导,打造一支素质优良、业务一流的出境领队专业队伍,为出境旅游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可靠保障,近日,省旅游局起草了《河南省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该《办法》(征求意见稿),我省出境旅游领队人员将进行动态管理,根据每家出境旅行社的组团游客数量来确定其相应的领队人员数量,已取得领队证的人员应参加省旅游局组织的年度业务培训和考核,领队申请办理旅行社单位调动的,需向所在旅行社提出申请,并经省旅游局备案。

    门槛:旅行社正式工才能考领队证

    昨天,记者就领队人员管理问题采访省内部分出境游旅行社负责人时了解到,很多地方过去对领队人员的管理不到位,造成领队人员的管理相对松散,“有些‘挂靠’旅行社的领队人员,跟组团队社没有正式劳动关系,处于无法管理的游离状态。组团社对‘挂靠’人员的从业行为不太了解,有的甚至连人都找不到。”一家旅行社经理透露。

    此次省旅游局起草的《办法》(征求意见稿)制定了严格的“领队证申办条件”,要求申请出境旅游领队证的人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持有导游证,有2年以上旅行社相关岗位从业经历;而且是河南省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资格旅游企业的正式员工(需签订正式合同、缴纳“三金”)。

    出境旅游领队证以出境游旅行社为单位统一向省旅游局提出申请,出境游旅行社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上报至省旅游局审核。

    申请出境旅游领队证的人员必须参加省旅游局统一组织的出境旅游领队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由省旅游局颁发领队证,并予以登记备案。

    出境游市场火爆,使得不少旅行社闹起了“领队荒”,为解各出境游旅行社的燃眉之急,此次的《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具体的方法:“出境游旅行社新申领出境领队证数量,根据本旅行社现有专职导游人数、月均组织出境旅游团队数量,由省旅游局进行核定。”

    省旅游局监管处处长张建州透露,省旅游局将着力提升现有领队人员业务技能,适当增加全省出境游领队人员数量,以适应当前出境旅游市场发展,满足出境游旅行社的团队出行所需。

    年检:领队需每年接受业务培训和考核

    “出境旅游领队是出境游旅行社从业人员的骨干力量,也是出境旅游市场的基础。省旅游局将着力提升现有领队人员业务技能,适当增加全省出境旅游领队人员数量,以适应当前出境旅游市场发展,满足出境游旅行社的团队出行所需。”为加强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一系列措施:

    已取得出境领队证(含大陆居民赴台旅游领队证)的人员,应当参加省旅游局组织的年度业务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的方可从事出境(赴台)旅游领队业务。未参加年度领队和导游IC卡业务培训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从事出境(赴台)旅游领队业务,并收回领队证,如需继续从事出境(赴台)旅游领队业务,必须参加下一年度业务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的方可继续从事出境(赴台)旅游领队业务。累计两年不参加领队和导游IC卡年度业务培训和考核的,取消领队人员资格,被取消领队人员资格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领队登记。

    出境旅游领队申请办理旅行社单位调动的,申请人向所在出境游旅行社提出申请,出境游旅行社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上报到省旅游局备案。

    出境游旅行社原则上为旅游团队安排本社的领队人员从事领队业务,确因业务需要需借调其他出境游旅行社领队人员的,双方必须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借调方旅行社对借调领队的执业行为负责。借调方旅行社向省旅游局提交《中国公民出国旅游团队名单表》、《内地居民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团队名单表》时,必须出示借调领队人员派遣协议,无派遣协议的,不予审核;赴台旅游旅行社必须为赴台旅游团队安排本社的赴台旅游领队人员从事领队业务,不得借调其他赴台旅游旅行社的领队人员。
作者:魏国剑 通讯员:本站
(责任编辑:徐鹏)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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