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旅游”需要“智慧”推进
http://www.hnta.cn 2014/2/8 17:07:04 来源:中国科技信息 点击:次
2.2 智慧旅游建设的长期性和复杂性
就目前智慧旅游发展的基础和条件而言,笔者以为“智慧旅游”建设需智慧推进。虽然“智慧旅游”的阶段需求空间巨大、技术支撑也基本具备,发展的前景业看好,但作为旅游产品和服务提供的主体—旅游要素企业,既是智慧旅游建设的主体也是旅游信息服务的源泉,其对智慧旅游理念的接受程度和他们现有的经营、管理现状和信息化水平,将极大的影响智慧旅游工作的推进进度和效果。充分考虑我国旅游业信息化的水平还普遍落后于工业和其他服务业(如金融、航空、物流等),旅游企业的信息化水平参差不齐,大多数旅游企业的信息化还处在初级阶段等现实,对智慧旅游的建设长期性和复杂性有更为充分的认识和准备。
2.3 智慧旅游建设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自第一批“智慧旅游”城市试点确定以来,虽然有部分试点城市在局部工作中有所推进,但大多数城市和工作还处在模型分析阶段,对信息化的理解也还处在表面化状态,存在花瓶工程的危险。而拥有高科技光环的信息化工程容易激发人们超越现实和需求的想象,造成形象工程和技术高消费。缺乏市场驱动和需求导向使得智慧旅游工作难以持续健康的发展和推进。
国家虽已推出针对试点旅游城市的《建设智慧旅游试点城市工作导引》,但旅游景区、饭店、旅行社等建设导引尚未出台。从旅游信息化建设的角度,省、市、县、企的一些重要应用系统紧密相联、核心数据也需要共享才能实现智慧旅游的目标。如果没有对智慧旅游主体之间的关系进行界定和明确,就难以形成智慧旅游建设的导引体系。在目前描述粒度相对较粗的建设框架引导下,国家相关政策的指导价值和效果尚难以发挥。
2.4 智慧旅游建设的关键点
根据美国著名的管理信息系统专家诺兰提出的诺兰模型(信息化发展一般要经历初始阶段、传播阶段、控制阶段、集成阶段、数据管理阶段和成熟阶段),智慧旅游要求和对应信息化的成熟阶段,智慧旅游是旅游信息化发展的结果,也是旅游信息化发展的必然归宿。在此阶段,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公共服务的概念不需包装,自然应该对应更高、更完善的,智能化程度更高的系统应用。
信息化建设经验一再证明,信息化推进遵循一定的客观规律,智慧旅游建设要结合各自旅游主体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拟定智慧旅游建设方案,制定信息化发展规划,同时在产业、企业、产品和技术等各个层面进行对接互动,使信息化真正服务与旅游产业的发展,而不是为了智慧而智慧化,避免“技术高消费”。旅游信息化可以取直,但不可以超越,采用新技术也许并不困难,但旅游行业的信息化意识、信息化能力和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都需要一个必需的过程,这需要我们在进行智慧旅游建设和规划有充分的认识和考虑。
智慧旅游的建设需要尽快明确建设目标和建设标准,标准制定可借鉴成熟的信息化规范或融合已有的景区、旅行社、和饭店及旅游城市的评定标准;同时对智慧旅游建设体制、机制、治理方式和绩效考评体系进行界定。旅游产业的智慧化程度不仅决定于智慧旅游的主体,还受制于智慧旅游发展和建设的环境因素。不仅要有价值期望,还要有建设方法,评价模式和核心能力培养的具体措施。
此外,智慧旅游建设还需重点关注其科学性、系统性、和前瞻性。科学性是由于智慧旅游的建设需要当今前沿的先进科技做支撑,而科学技术的使用必然要求科学的方法论做指导;系统性是由于智慧旅游建设涉及游客、传统要素企业、主管政府、关联支持单位、渠道商、政策及法律环境等,任何一个环节和要素的缺失都将影响智慧旅游功能的发挥;同时,现有资源、条件、发展水平和要素需求都会不同程度的对影响智慧旅游工作的推进;前瞻性是智慧旅游是旅游产业和旅游信息化发展的高级阶段的必然要求,前瞻性重在规划建设,而不仅仅要在技术的实现手段上。
就目前智慧旅游发展的基础和条件而言,笔者以为“智慧旅游”建设需智慧推进。虽然“智慧旅游”的阶段需求空间巨大、技术支撑也基本具备,发展的前景业看好,但作为旅游产品和服务提供的主体—旅游要素企业,既是智慧旅游建设的主体也是旅游信息服务的源泉,其对智慧旅游理念的接受程度和他们现有的经营、管理现状和信息化水平,将极大的影响智慧旅游工作的推进进度和效果。充分考虑我国旅游业信息化的水平还普遍落后于工业和其他服务业(如金融、航空、物流等),旅游企业的信息化水平参差不齐,大多数旅游企业的信息化还处在初级阶段等现实,对智慧旅游的建设长期性和复杂性有更为充分的认识和准备。
2.3 智慧旅游建设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自第一批“智慧旅游”城市试点确定以来,虽然有部分试点城市在局部工作中有所推进,但大多数城市和工作还处在模型分析阶段,对信息化的理解也还处在表面化状态,存在花瓶工程的危险。而拥有高科技光环的信息化工程容易激发人们超越现实和需求的想象,造成形象工程和技术高消费。缺乏市场驱动和需求导向使得智慧旅游工作难以持续健康的发展和推进。
国家虽已推出针对试点旅游城市的《建设智慧旅游试点城市工作导引》,但旅游景区、饭店、旅行社等建设导引尚未出台。从旅游信息化建设的角度,省、市、县、企的一些重要应用系统紧密相联、核心数据也需要共享才能实现智慧旅游的目标。如果没有对智慧旅游主体之间的关系进行界定和明确,就难以形成智慧旅游建设的导引体系。在目前描述粒度相对较粗的建设框架引导下,国家相关政策的指导价值和效果尚难以发挥。
2.4 智慧旅游建设的关键点
根据美国著名的管理信息系统专家诺兰提出的诺兰模型(信息化发展一般要经历初始阶段、传播阶段、控制阶段、集成阶段、数据管理阶段和成熟阶段),智慧旅游要求和对应信息化的成熟阶段,智慧旅游是旅游信息化发展的结果,也是旅游信息化发展的必然归宿。在此阶段,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公共服务的概念不需包装,自然应该对应更高、更完善的,智能化程度更高的系统应用。
信息化建设经验一再证明,信息化推进遵循一定的客观规律,智慧旅游建设要结合各自旅游主体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拟定智慧旅游建设方案,制定信息化发展规划,同时在产业、企业、产品和技术等各个层面进行对接互动,使信息化真正服务与旅游产业的发展,而不是为了智慧而智慧化,避免“技术高消费”。旅游信息化可以取直,但不可以超越,采用新技术也许并不困难,但旅游行业的信息化意识、信息化能力和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都需要一个必需的过程,这需要我们在进行智慧旅游建设和规划有充分的认识和考虑。
智慧旅游的建设需要尽快明确建设目标和建设标准,标准制定可借鉴成熟的信息化规范或融合已有的景区、旅行社、和饭店及旅游城市的评定标准;同时对智慧旅游建设体制、机制、治理方式和绩效考评体系进行界定。旅游产业的智慧化程度不仅决定于智慧旅游的主体,还受制于智慧旅游发展和建设的环境因素。不仅要有价值期望,还要有建设方法,评价模式和核心能力培养的具体措施。
此外,智慧旅游建设还需重点关注其科学性、系统性、和前瞻性。科学性是由于智慧旅游的建设需要当今前沿的先进科技做支撑,而科学技术的使用必然要求科学的方法论做指导;系统性是由于智慧旅游建设涉及游客、传统要素企业、主管政府、关联支持单位、渠道商、政策及法律环境等,任何一个环节和要素的缺失都将影响智慧旅游功能的发挥;同时,现有资源、条件、发展水平和要素需求都会不同程度的对影响智慧旅游工作的推进;前瞻性是智慧旅游是旅游产业和旅游信息化发展的高级阶段的必然要求,前瞻性重在规划建设,而不仅仅要在技术的实现手段上。
作者:李全民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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