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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休闲的几点认识
http://www.hnta.cn 2013-2-27 15:29:18 来源:中国旅游报 点击:
    编者的话:《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出台,意义重大。贯彻实施《纲要》,需要对国民休闲及相关问题进行多层面、深层次的探讨。本版提供交流平台,欢迎有识之士参与讨论。

    日前,国务院批准发布《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对旅游休闲发展做出统一部署。《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强对休闲旅游的基础理论研究,《纲要》的贯彻实施也需要多方面的宣传。笔者不揣浅陋,就休闲做了初步思考分析,因不系统不全面,故以论纲形式呈给读者和方家批评。

    一、休闲的含义、内容与表现形式

    (一)休闲的含义,从极广的意义看,是指人们除了工作(包括各种生产劳动和非直接生产性的管理、服务以及学习、训练等)以外的所有活动;比较一致的理解,是指除了工作和睡眠、吃饭等满足基本生理需要以外的各种生活消费活动。笔者持后一种观点。

    (二)从场所来看,比较典型的休闲方式包括居家休闲、户外休闲和旅游休闲,后两者的区别是在居住地(城市或者乡村)进行还是离开居住地到其他地方进行。
 
    (三)从内容看,休闲主要包括文化休闲(各种文化娱乐活动)、体育休闲(各种非专业竞技的运动、健身活动)、商业休闲(为了放松身心、愉悦精神、消磨时间到各种商业服务场所进行的休闲活动)、旅游休闲(离开惯常居住地所开展的各种以消遣为主要目的的观光、度假等旅游活动)以及劳动休闲(通过开展相应的劳动实现休息放松、愉悦身心的目的)、社交休闲(通过开展社会交往来消磨闲暇时间)、纯休闲(如坐着发愣,躺着数星星或看月亮)等。

    (四)不属于休闲的活动。从性质功能看,康体疗养、摄影写生、生物观察(如观鸟)和作家采风笔会、诗人赛诗会等纳入专项旅游的活动,因为主要目的不是休闲放松,因而不应归入休闲之中。当然,各种事务性旅游如访学研讨、商务旅行、公务差旅和参加会议展览等,也不应归入休闲之中。

    (五)休闲与旅游的关系。二者之间是彼此交叉的关系,即二者有相同的部分,也有不同的部分。
作者:蔡家成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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