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和市政府的整体工作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豫假日办[2007]2号文件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2007年“五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确保实现“五一”黄金周“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工作目标,推动平顶山市旅游业树形象、出效益、上台阶。平顶山市旅游局发挥在黄金周工作中的综合协调职能,指导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联合公安、交通、工商、卫生、物价、质监等部门,完善突发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大对旅游市场的整治力度,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受理和处理旅游投诉。负责黄金周旅游统计和旅游信息预报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处理解决黄金周旅游接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平顶山市旅游局决定从4月26日开始对全市部分重点旅游景区(点)进行“五一”黄金周旅游执法大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旅游安全和旅游市场秩序整顿,包括各县(市)区“五一”黄金周各项工作准备情况,黄金周工作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带团导游持证上岗情况;“黑车”、“黑导”等违规行为查处情况;“陪游”、“伴游”等社会丑恶现象;景区(点)服务质量和管理情况。
在此次大检查中要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加大纠查整改力度,力戒图形式,走过场,一查了之。要通过检查,找出存在问题,切实予以解决,确保实现“五一”黄金周“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工作目标,并要在此基础上,完善和强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