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一国际劳动节”又要到了。可是作为劳动者,在这个属于全世界劳动者所共有的光荣节日就要到来的时候,心情反而沉重起来。这几年来,媒体强化导向“黄金周”意识,而不经意间弱化了“国际劳动节”的真正意义,使得我们现在除了为GDP而黄金周,并由此大谈旅游消费或者休闲度假等概念以外,“五一”还剩下什么了呢?
“五一国际劳动节”源于1886年5月1日美国芝加哥城的21万6000余名工人为争取实行8小时工作制而举行的艰苦的流血斗争。为纪念这次伟大的工人运动,1889年7月在恩格斯组织召开的第二国际成立大会上宣布将每年的5月1日定为国际劳动节。1890年5月1日欧美各国的工人阶级率先走向街头举行盛大的示威游行与集会,从此每逢5月1日世界各国的劳动人民都要集会游行以示庆祝。1920年5月1日,北京、上海、广州、九江、唐山等各工业城市的工人群众浩浩荡荡地走向街市,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游行集会,这就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五一国际劳动节”。这些历史,我们还记得吗?
更重要的是: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切实遵照执行了吗?农民工遭遇拖欠的工资得到偿还了吗?流水线上劳动者休息的权利得到保障了吗?员工的加班工资悉数领到了吗?最低工资标准严格及时执行了吗?劳动雇佣者主动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了吗?劳动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得到落实了吗?劳动者的劳动环境、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得到改善了吗?
再来看这个近期引起巨大争议的新闻:“4元人民币能买到什么?两个冰激凌甜筒!”而这4元正是不久前广州麦当劳、肯德基等洋快餐店支付给兼职员工的小时工资,这大大低于广东省2006年12月首次发布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看看这些事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执法监察部门和广大雇佣劳动者,是否应该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到来的时刻,来共同检视一番、思考一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