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资讯
国内资讯
国际资讯
视频资讯
政务信息
媒体互联
图片资讯
本网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资讯
[国内]港旅行社农历新年外游团若取消 须14日前通知
http://www.hnta.cn 2007-1-10 8:14:29 来源:新华网
点击:
【字号:
大
中
小
】
【背景色
】
九日,香港旅游业议会理事会通过新规,农历新年外游团若取消,旅行社须十四日前通知团友。
新规包括:二月十六至二十日,农历新年旺季期间出发的外游旅行团,一旦无法成团要取消,旅行社必须十四日之前通知,否则要额外赔偿百分之十五的团费,或最多一千元;同期赴广东省的旅行团,取消通知期为五天。而平日非旺季,取消通知期为七天。
根据新规,二月十五日后所有入境旅行团,导游必须在团员抵港后发“行程表”,列明行程、住宿、购物等细节。要求“行程表”须写明旅客可自由购物,并提醒旅客享有“十四天购物保障”。
新规并要求旅行社交行程给议会登记,违规旅行社会被罚款五万至二十万元。
港入境旅游接待协会表示,新规有助导游安排行程,免却争拗。
作者:--- 通讯员:---
(责任编辑:志威) 【
回到顶部
】 【
返回上页
】 【
关闭窗口
】
□ 相关资讯
[国内]边检提醒:登记卡入境免填不等于出入境免填...2007-1-10
[国内]港旅行社农历新年外游团若取消 须14日前通知...2007-1-10
[国内]国家级森林公园新增33处 总数已达660处...2007-1-10
[国内]坐船可去香港 港澳自由行将多一个便利选择...2007-1-9
[国内]台报社论呼吁加速协商促成大陆人士赴台观光...2007-1-9
□ 新闻搜索
关键字:
类 别:
政务公告
省内资讯
国内资讯
国际资讯
视频资讯
一卡通公告
□ 图片新闻
河南旅游英文版网站开通试运行
热烈祝贺省政府门户网站正式开通
古都开封:旅游年票昨正式发行
[ 合 作 媒 体 ]
河南省人民政府
|
中国旅游网
|
大河网
|
商都网
|
新华网河南频道
|
人民网河南视窗
| 河南新闻网 |
中原网
|
河南电视台
|
今报网
|
河南广播网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虚位以待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意见建议
河南省旅游局主办
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河南省旅游资讯有限公司 承办并技术支持
版权所有 (C) Copyright 2007-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证号:B2-20040057 备案序号:
豫ICP备050118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