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明年1月1日起,郑州市开始办理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这是记者从郑州市公安局昨日召开的“郑州市开办港澳个人旅游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是指居民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证件,根据需要自行进入港澳地区进行旅游。开办港澳个人旅游后,居民凭身份证、户口本向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相应签注,一次最长可在港澳地区停留7天,一年可以根据需要多次申请,不受限制。
开办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改变了长期以来我市居民赴港澳旅游必须到国家指定的涉外旅行社报名组团和手续繁琐、线路受限等方面的问题,方便了我市居民居家出行,实现了我市居民申请前往港澳地区真正意义上的“按需申领”,将有力促进我市与港澳地区间人际交往,进一步提高郑州市的开放度和知名度,进一步推进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
2003年7月28日,国务院已经批准了4个直辖市、13个省的40个省辖市开办了港澳个人旅游。这次,随同郑州市一起开办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的城市还有河北省石家庄市、吉林省长春市、安徽省合肥市和湖北省武汉市。 凭身份证户口簿就能办理
具有郑州市(包括所辖县、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均可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个人名义申请前往港澳地区旅游。国家机关的公务员,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金融主管部门及金融企业的管理人员等具有特殊身份的人员,需由具有干部管理权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人事章。
郑州申请手续办理点
首次申办2000版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户口在郑州市市区的到郑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其中上街区的居民到上街区的受理点申请;户口在郑州市所辖县(市)的到户口所在县(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
首次申办2000版往来港澳通行证,办证时限为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持有效2000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办证时限为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
首次申请2000版往来港澳通行证收取证件费100元,一地一次进入有效签注每项20元,一地二次进入有效签注每项40元。持有效2000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只需交纳签注费。证件费用的收取实行收支两条线,由申请人向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交纳。
通行证有签注有效期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会根据申请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G”签注(个人旅游签注)。“G”签注种类有3个月一次有效、3个月两次有效、一年一次有效和一年两次有效四种,由申请人自愿选择,每次在香港或澳门最长可以停留7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