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衙镇馆“三宝”
内乡县衙现存的珍贵文物中,元代桂花树、明代三院禁约碑、清代三堂楹联被奉为镇馆之宝,闪耀着历史文化的独特光辉,值得我们好好品味。
元代桂花树,亦称元代双季丹桂,在内乡县衙夫子院和三堂院各生长一株,树围达2米,高近10米,经科学鉴定已有700年历史。内乡县衙历经元、明、清三代,屡遭战火,桂花树存活至今,令人惊叹。每年春天,仍会长出近10厘米高的新芽,远远看去一层层新绿,显示着古树旺盛的生命力;每年八九月份,繁花绽蕊,花香沁人,堪称古衙胜景,引得游客纷纷拍照留念。
明代三院禁约碑。该碑位于县衙大门口东侧,立于明万历三十九年(公元1611年),距今近400年历史。石碑通高2.96米,宽0.91米,碑文分五段,共计1400余字,绝大部分字迹清晰可辨。解读碑文可知:为减轻内乡百姓压力,缓解驿递的工作负担,时任内乡知县易三才、县丞席讲、主簿聂现、典史吴道光在经过都察院、提刑按察使司等部门批准后,将四条禁约刻于石碑之上,以禁止当时盛行的奢靡腐化吃喝之风。目前,这一类别的石碑只在内乡被发现,堪称独一无二。三院禁约碑被专家称为“反腐倡廉的历史镜鉴”。
清代三堂楹联。内乡县衙的匾联内容丰富,富有哲理性,其中,令人最为关注的是三堂前的长联:
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
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
据考证,此联是清代康熙十九年(公元1681年)调任内乡知县的高以永撰写的。这副对联语言质朴,寓意深刻。多年来,凡是到这里参观游览的人,总是驻足联前,凝视品味,默默吟咏,提笔抄写,互相品评。1995年6月8日,朱基同志在这里视察时,高度评价了这副对联所阐述的官与民的辩证关系。1994年10月23日,李铁映同志在内乡县衙视察时还满怀激情地当场挥笔书录了这副楹联,现存于该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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