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日前,新乡市旅游局联合市安监、卫生、工商、质监、建委、交通、消防等部门对该市景区、宾馆、旅行社进行节前旅游安全和旅游质量的督查工作,为该市营造一个安全、舒适、文明、良好的旅游环境,确保黄金周期间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 此次督查旅游安全,重点对旅游车辆、水上项目、缆车、索道、观光电梯、栈道、电瓶车、滑道、液化气、锅炉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督查,确保检查工作落实到位,不留隐患;同时对宾馆、饭店、旅馆、餐馆、寺庙客堂和零售食品点进行了卫生安全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针对新乡旅游市场重点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的“黑车”“黑社”“黑导”,要求各旅行社接待旅游团队必须租用旅游汽车公司的车辆,签订租车协议,严禁夜间行驶,超载运营,疲劳驾驶。检查旅游合同,查处是否有违规经营和不规范内容。检查旅行社投保情况,旅行社不仅要投旅行社责任保险,还要尽量推荐游客购买意外伤害险,或赠送游客意外伤害险,增强风险意识。检查专职导游员的劳动合同、兼职导游员的劳务合同和导游员的参保情况,保护导游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导游队伍中无合法证件、无正当手续、伪造、借用他人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进行严惩。对旅行社的导游和工作人员进行旅游安全和质量现场提问,同时检查各旅行社黄金周期间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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