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河南省林业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旅游景区加强生态建设,确立森林生态旅游的合理定位,以今年“十一”黄金周为契机,突出旅游产品特色,塑造森林生态旅游精品,做好2006年“十一”黄金周森林旅游工作。
通知指出,安全是旅游工作的生命线,森林生态旅游区主要分布在山区、林区,地形、地势变化多端,不安全因素较多,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旅游景区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认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认真组织对所有旅游设备、旅游景点、旅游道路、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对不具备接待条件的景区、景点,要坚决阻止旅客进入。要在险要景点、路段设置安全及防火警示牌,增派专人值守和疏导,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旅客流量。要加强与当地政府与有关部门的联系,确保出现问题及时得到处理解决。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责任制,细化责任目标,把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按照“谁经营(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强化对景区内各类经营单位和旅游项目的督促检查,彻底消除安全管理空白点。假日期间,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派出检查组,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此外, 各森林旅游景区要按照“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和有关会议精神,积极开展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的各项活动。通过多种形式扩大宣传,引导和教育游客自觉提高文明意识,引导游客文明旅游,营造和谐的假日旅游氛围。“黄金周”期间,各森林旅游经营单位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上下联络信息畅通。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在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的同时,要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必须在12小时内报省林业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