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旅游局日前下发通知,从2006年7月起,全省旅游景区(点)讲解员统一持证上岗,讲解证核发、计分管理、年审管理办法同时开始执行。 我省目前注册景区近300家,拥有讲解员5000人左右,讲解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技能参差不齐,缺乏统一的管理标准,讲解员证规格不同、质地不一。为适应旅游产业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树立河南旅游形象,不断提高讲解员的服务技能和讲解技巧,使讲解员成为宣传河南旅游、促进景区知名度提升的闪亮“阵线”,河南省旅游局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中的有关规定,确定了《讲解证计分管理办法》、《年审管理办法》(试行),并决定从2006年7月起,全省旅游景区(点)讲解员统一持证上岗。 讲解员证由省旅游局统一制作,讲解员须参加由省旅游局会同各省辖市旅游局组织的的培训考核,考试合格者颁发讲解证,培训及考核内容为讲解业务和技能、旅游法规与职业道德、河南省旅游基础知识和所在市市情。 讲解员证管理参照导游证管理办法实行计分管理和年审制度,全年10分,根据讲解员在讲解过程中发生问题的不同情形进行扣分,最高一次性扣10分。年终省辖市旅游局根据当年从事讲解业务情况、扣分情况、接受行政处罚情况、游客反映情况以及参加培训情况给予通过年审、暂缓通过或不予通过三种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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