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6日,记者从虞城县文化局得知,11月11日,虞城县被文化部确认为花木兰故里,木兰文化传说被录用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为展示全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和我国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文化部向全国发出征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通知。长期以来,国内文化界一直对木兰故里存在诸多争端。虞城营廓木兰祠一直保留着有关木兰生平的石碑,该石碑立于元代元统二年(公元1334年),石碑有3000多字,详实地记载了木兰的出生地、姓氏、事迹以及家人资料。这一石碑有力地证明了花木兰为营廓大周庄村人。根据这一历史资料,文化部确认木兰故里为虞城营廓,并将该县木兰传说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06年1月26日,文化部将举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有关花木兰传说的申报材料、申报书、光盘、软件、图片等资料将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中国美术展览馆被隆重展出,展出的期限定为两个星期。国家有关领导、各国驻华使馆文化参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关人员将届时参加。 这次花木兰传说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成功,不仅结束了长期以来国内文化界对木兰故里的争端,而且对木兰学术研究、弘扬木兰文化、开展和利用虞城文化产业将起着重要作用。 〔摄影:云中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