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在全国旅游行业广泛开展“诚信旅游”活动的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诚信河南”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旅游市场秩序,构建“诚信旅游”体系,省旅游局决定,从今年9月份开始至明年9月,在全省旅游行业广泛、深入开展“诚信旅游”服务活动。活动期间,旅游、公安、工商、税务、交通等部门将联合依法重点打击和查处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对严重违规的旅行社将给予降级或取消经营资格的处罚。 此次开展“诚信旅游”活动的范围是:全省各级旅游行政机关,旅行社、“A”级景区(点)、星级酒店(宾馆)、旅游车(船)公司等。上述单位要积极参与“‘诚信旅游’服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对参加“诚信旅游”服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旅行社、“A”级景区(点)、星级酒店(宾馆),旅游车(船)公司在河南日报、河南旅游资讯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并在网上开辟旅游服务信息查询窗口,接受旅游者网上投诉、评议和社会监督。对获得“诚信旅游”服务示范单位称号的旅行社给予返还一定比例旅游质量保证金的奖励(凡在次年未取得荣誉称号的旅行社,均不再享受此政策,并应向旅游管理部门补足返还的旅游质量保证金)。对年度不达标或存在违规经营的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酒店(宾馆)、旅游车(船)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停业整顿的处罚。对严重违规,造成恶劣影响者,分别给予降级(降“星”、降“A”)或取消经营资格的处罚。结合旅行社业务年检和对旅行社实行百分制考核,对未达标或存在严重问题的旅行社实行末位淘汰。对工作中存在渎职、索要小费、欺诈游客,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导游员、驾驶员,取消其从业资格。 活动期间,有关部门将对全省旅游市场秩序进行整顿和规范,整顿和规范的重点是:以外省旅游景区、旅行社办事处名义,私自在河南省组团、揽客的无证经营者;打着出国、出境考察旗号,从事出境游业务经营的非法中介机构;以挂靠、承包旅行社分支机构为名,进行超范围经营、违规经营旅行社分社和门市部;以虚假广告、零(负)团费欺骗误导游客、扰乱旅游市场;不按旅游合同办事、擅自降低服务标准的旅行社;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以盈利为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景区旅游项目;在景区(点)围追兜售、私搭乱建经营摊点、以次充好、坑骗欺诈游客等损害河南旅游形象的不法商贩;打着旅行社旗号私自揽客组团的黑社、黑导、黑车;不按星级饭店标准经营,管理水平下降,服务标准降低,多次引起游客投诉的星级饭店等。 【图:省旅游局副局长高扬先与省辖市旅游局负责人签订“诚信旅游”目标责任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