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旅游区(点)管理力度,提高旅游区(点)服务质量,确保在旅游景区(点)服务与管理上有一个新突破,进一步提升全省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品牌形象,河南省旅游局决定从8月份开始对我省2002年12月30日前已评定的A级以上景区进行等级复核。
本次复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景观质量评定细则》、《游客意见评分细则》进行组织。复核内容包括景区环境、卫生间建设、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景区指示牌、景区介绍牌以及景区规划编制等情况。4A级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由各省辖市组织自查,省旅游局将根据自查情况组织实施复核。3A、2A、1A级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复核由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省辖市旅游局组织实施。具体复核方案及计划按省旅游局规定时限、要求编制工作方案,报省旅游局备案。其它由各省辖市组织自查后报省局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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