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确保全市旅游安全,提高在紧急情况下,对旅游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鹤壁市旅游局于近日出台了《鹤壁市旅游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该《预案》对全市各级旅游部门和旅游行业单位的组织领导、安全责任、应急救援职责分工、报告和应急救援现场组织等做了明确要求。 按照该《预案》要求,鹤壁市成立了由市旅游局主要领导牵头,各县区旅游部门、旅游行业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重特大事故 ( 险情 )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各行业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本单位旅游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明确由旅游部门负责组织技术专家进行事故(险情)分析和拟定处置对策及对事故(险情)现场进行组织、协调、指导;由事故单位负责紧急救险、疏散人员、关停设施配合有关部门工作。
该《预案》要求还对事故的处理程序作出要求:旅游重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事故单位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市旅游局报告,指挥现场人员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市旅游局接到报告后,应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市委、市政府、省旅游局,并由市政府通告有关单位,同时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文:志威 通讯员:鹤壁市旅游局 冯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