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假期,携女购书,漫步书店街,书香弥漫,景色宜人。走过北书店街18号信昌银号旧址的时候,笔者忽然想起豫泉官钱局也是在此街道设立的。只是,时过境迁,旧迹早就无可追寻,遗留的是散落民间的纸币和各种零星的文字记载。当年的书店街不仅文房四宝俱全,而且有河南的重要金融机构。
豫泉官钱局,创立于1896年5月,设在开封的北书店街。甲午战争后,清政府被迫和日本政府签订《马关条约》。为了筹集对日赔款,清政府加倍向各地征收赋税。河南省军需、政费连年亏空。为了缓解财政困难,河南当局也希望建立一个省办金融机构,以便代理省库发行纸币,筹措军政费用。各地也相继奏请政府开设官钱局来缓和财政紧迫的局面。先是张之洞1896年在湖北设立湖北官钱局后,河南也随着其他省设立豫泉官钱局。豫泉官钱局成立时的宗旨仅为兑换银两、平衡物价,布政司藩库拨银9 万两。这是河南最早的官办金融机构。豫泉官钱局初创的时候,布政司明令规定,各县必缴田赋杂税需兑换银两者,一律交由豫泉官钱局兑换,不得再由钱庄经手。豫泉官钱局成立的当年,即发行钱票30余万串,以后陆续增加发行量。纸币发行后可以随时兑现,信誉较好,商民各界都乐于接受。其在经营效果方面虽无大量盈余,但经营方式稳健,受到各界信赖。
1909年,该局增设官银号,政府续拨资金两万两。豫泉官钱局此时只发行银两票与银元票两种。1911年9月,官钱局与官银号合并,改称为豫泉官银钱局,经理本省金库,兼营汇总,以存放款、发行和兑换票币为主。因北书店街当年租赁的民房地方狭小,随着业务的不断扩大,已经无法满足发展的需要,于是该局在1911年秋在山货店街觅得一处大宅院,经过修葺后在农历十一月初十迁到山货店街。
在1904年以前,该局没有分支机构。后来,该局不断扩张,在北京、天津、上海、汉口、周口、郑州等地设分局,经营汇兑和存、放款业务。由于滥放贷款、分红过多、长支短借等原因,亏累日增。1912年5月,“经藩司王祖同派员清理,始悉局中共负债额80.4万两有奇,而局中现存银两、银元、制钱三项并计不过 7.2万余两,即连地址股票在内价值并记在内,亦不过 8.97万两”。为了减少亏空,除保留郑州、周口两分局外,其余各分局陆续撤销。
河南当局在豫泉官银钱局经营危困的时候,不但不给予支持,反而以财政困难、军饷政费入不敷出为由,陆续向豫泉官银钱局借发纸币70余万两。当时的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在河南开设分行以前,河南金融主要以豫泉官银钱局为枢纽,“公家出纳,悉经其手,即藉以流通市面者,亦以该局纸币为多”。袁世凯称帝后,当时的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两行纸币一度停兑,引发金融风潮。豫泉钞也被波及,价格因而下跌。开封各钱庄因存有大量豫泉钞而损失巨大,曾联合起来诉诸法厅。
军阀为了维护其统治,不惜以政令来维持票币发行权。1916年年底,河南督军赵倜、省长田文烈发出政府告示,说:“豫泉样票、钱票通省行使,完纳丁、地、漕、粮捐税,与现洋钱一样,各商店也要一律收用……”1917年3月,河南省省长田文烈为支付军费开支,又将45万元豫泉新钞加盖军用戳记配现洋纸币发作军饷,豫泉钞充斥市面,不能兑现。1921年4月,时任河南财政厅厅长的王光第强令豫泉官银钱局再发新钞10万元,激起开封商界强烈不满。开封商界于5月1日起全体罢市两天。该局每次发行新钞,都由省财政厅按县分摊,强迫民众接受。但民众完粮纳税、购买车票等,该局又拒而不收。1922年,河南省财政厅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将印有岳飞像的银元票兑现了一部分,其余均留存民间,全成废纸,百姓蒙受重大损失。
当时,河南省当局也曾想法弥补,并且制定了一些改良措施,比如拟定了《补救改良票币流通、封存、销毁三项办法》,规定了整顿票币的三项办法“固定基金、划一票样、推行全省”。经过一系列整顿之后,多年来票币发行的紊乱状况得到抑制,有了改观,票币的流通渐渐趋于稳定。但是,仍不可挽回其走下坡路的局面。一旦信誉扫地,即便再努力挽回,仍然无法得到民众的认可。加上发行亏损和官署欠款严重,根本无法收回。1923年7月17日,河南当局将豫泉官银钱局改组为河南省银行。
如今,山货店街已随着鼓楼新天地的开发而被改造,再也无法目睹当年豫泉官银钱局旧址的芳容。可见的是路人和风,留存的只是值得追忆的旧时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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