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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可法和周亮工
http://www.hnta.cn 添加时间:2018/3/7 9:00:22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点击次数:
    史可法(公元1601年~公元1645年)和周亮工(公元1612年~公元1672年)都是开封人,他们年龄相差11岁,属于同一时代人。但史可法于崇祯元年(公元1628年)中了进士,从此远离开封。而周亮工20岁以前都随父亲在南方生活,到崇祯四年(公元1631年)才迁回原籍开封。崇祯十三年(公元1640年)周亮工考中进士,次年到山东潍县任县令时,史可法已贵为漕运总督,不久又官拜南京兵部尚书。两人地位悬殊,又分别在南北为官,按说这两位同乡并没有见过面,但是他们两人的人生轨迹却都在扬州这个地方划过,在这里经历了不同的遭遇,留下了开封人深深的印记。
    史可法,字宪之,开封人。崇祯元年(公元1628年)进士。他青年时期就有侠肝义胆,他的老师左光斗是明天启朝大臣,被魏忠贤奸党迫害入狱,受到严刑拷打,并且严禁家属和友人探视。史可法冒着生命危险,买通狱卒,进监探视。见左光斗被折磨的惨状,史可法抱住恩师痛哭失声。左光斗为了保护史可法,严令他离开。
    史可法中进士以后,很多时间都是带兵打仗,和当时遍布大江南北的农民起义军作战,积累了很多军事经验。他身材短小精悍,面墨,双目烁烁有光,自有一种威严。史可法非常廉洁,能与部下同甘共苦,士不饱不先食,未授衣不先御,所以得到了部下的拥戴和以死效力。他打了很多胜仗,是明朝末年少有的将才。崇祯十六年(公元1643年)七月,史可法官拜南京兵部尚书,实际上掌握了大明朝南方半壁河山的军权。
    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李自成农民军攻破北京,崇祯皇帝于煤山自缢,明朝宣告灭亡。这时手握兵权的凤阳总督马士英等明朝官员拥立福王朱由崧在南京即位监国,成立了弘光小朝廷。史可法被任命为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时称“史阁部”,后又任兵部尚书。在南京的史可法,受到马士英等人的排挤,很不得志。
    明清鼎革之际的扬州是个多灾多难的地方。清兵入关之后,打败了李自成农民军,占领了北京,随即挥兵南下,各地望风而降,广大北方已无明军,但在长江以北尚有“江北四镇”,即黄得功、刘泽清、刘良佐、高杰这四位明朝总兵统率的四支队伍。这四人手握兵权,拥兵自重。“江北四镇”兵力虽不少,但军纪很坏,兵不如匪。这四人见扬州是个富庶的地方,抢着到这里驻防,高杰领兵捷足先登。高杰到了扬州城外,当地百姓为了自保,关住城门不让他的兵马进城。高杰用兵强攻,杀入城内,入城后纵兵烧杀抢掠,弄得扬州尸横遍野,惨不忍睹。其他三镇也在各地攻城杀人、抢劫财物。
    对这样混乱的局面,南明政权束手无策。这年九月,弘光帝派史可法去扬州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史可法认为,这些兵将作恶多端,应予以严惩,但大敌当前,除了他们,南明政权实在无兵可用,还要靠他们来抵抗清兵,所以只能对他们进行劝诫安抚。
    史可法依靠自己治军的威严,首先把黄得功、刘良佐和刘泽清三部人马安抚好,严令他们听从命令,严肃军纪,不得胡作非为。最后,史可法到了扬州,去找罪恶最大的高杰。高杰素来忌惮史可法的威名,害怕史可法到扬州惩办自己,遂连夜把到处暴露在外的尸骸掩埋掉,毁灭罪证。史可法到了扬州,高杰吓得汗流浃背,不敢出声。史可法并未惩办他,只是严词向他晓以大义,又安抚了几句,然后把他的兵马调离扬州,到瓜州驻防。高杰离开扬州以后,史可法把兵部衙门设在这里,使扬州暂时脱离了官兵的戕害。
    史可法在扬州多次向弘光皇帝上疏,讽谏朝廷上下以国家大事为重,杜绝奢华享受,节约开支,训练好军队,以图恢复大明基业。但小朝廷和马士英等权臣只知贪图享乐,把史可法的劝诫当成了耳旁风。直到清兵大军南下,形势岌岌可危时,马士英等仍不把史可法的告急文书当一回事,不去理会。
(作者:宋开罗 责任编辑:12301-3)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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