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遗迹】曹植墓
http://www.hnta.cn 添加时间:2015/8/4 9:04:37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点击次数:
曹植墓位于通许县城东的长智乡后七步村,墓冢在村中400多平方米的坑塘南边沿,东西北三面环水,南面临路。墓宽22.5米,长22米,高3.4米。
曹植,字子建,三国时魏王曹操的第三子。封陈王,溢思,世称陈思王。极富才学,南北朝诗人谢灵运评价他:“尝言天下文章只一石,子建独得八斗,世目为绣虎”。著名的《洛神赋》即出于曹植之手。诗歌多为五言诗。其诗善用比兴手法,语言精炼而词采华茂,对五言诗的发展颇有影响。又善辞赋、散文。原来文集,已散佚,宋人辑有《曹子建集》。曹植早年曾被曹操宠爱,一度欲立为太子。后曹丕、曾睿相继为帝,备受猜忌,曹丕曾故意刁难曹植,相传让他走七步路应赋诗一首,如诗不成,即给以惩罚。曹植应声赋诗一首:“煮豆持作羹,滤豉以为汁,萁在釜底燃,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曹丕感悟。七步成诗,成为一段佳话,至今广为流传。
曹植曾封为雍丘王,在杞县一带活动过。其墓在山东东阿县,杞县曹植墓为其衣冠冢。后七步村名,一度讹传为“齐步”。明成化八年(1472年),夏季发大水,墓被大水冲刷,出现一穴,遂发现一石碑,上书“三国魏陈思王之墓”,人们才知道“齐步”的错讹。为纪念曹植,明万历年问,把“齐步”改为“七步”。
曹植墓碑原立于后七步村陈思王陵祠内,此地现为学校。碑体高3.44米,宽0.76米,厚0.22米。碑题名为“通许县创建陈思王陵祠记”,为明代万历八年(1580年)通许知县王乔英撰文书丹,县丞上好仁,典史范世麟立石,碑文正书36行。碑文记载了墓的位置,赞“子建诗才擅七步之雄,文章冠三国之彦”。
1982年5月14日,通许县人民政府将曹植墓列为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刘巍)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