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诸县县令】薛琡:正人正己 远见卓识
http://www.hnta.cn 添加时间:2015/7/6 18:28:19 来源:洛阳市旅游局 点击次数:
北魏洛阳令薛琡(chù)为官期间执法严厉,还能正人先正己,以身作则,使洛阳的社会秩序较好。薛琡善谋划,有远见卓识,无论是对论资排辈的“停年格”用人制度,还是对当时战争局势的把握,都显示出了过人的才干。
1 正人先正己
薛琡,字昙(tán)珍,北朝时洛阳人。他历北魏、东魏、北齐三代,在动乱年代中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不仅性命无忧,还担任三个朝代的重要官职。薛琡善谋划,为官执法严厉。他出身官宦之家,其父薛彪子为北魏徐州刺史。薛琡最初为典客令,负责接待宾客。每次接待宾客时,他都能做到恰如其分,不卑不亢。
北魏宣武帝元恪看到薛琡的才干,就召见他,说:“你待人接物很有风度,而且姿貌秀伟,我打算给你升官,你想担任什么职务?”薛琡听后,没有赶紧叩谢皇恩,而是淡定地回答:“宗庙之礼,不敢不敬;朝廷之事,不敢不忠。除此之外,微臣什么也没有想过。”
这应该是薛琡的真实想法,但也不能排除他以退为进的仕进策略。史料记载,元恪听了薛琡的回答后龙颜大悦,认为这正是国家的栋梁之材。孝明帝元诩正光年间,薛琡任洛阳令。洛阳自孝文帝迁都以来,达官贵族扎堆儿,较高的人气也带来社会的不稳定,治理起来较为困难。薛琡走马上任,首先以身作则,他正人先正己,整顿风气,在其任期内,洛阳的社会秩序较好。(如图)
薛琡审案注重证据,以理服人,极少对犯人动用大刑。有一年洛阳大旱,按惯例,要对京城的在押罪犯重新审理,这时,朝廷发现整个洛阳关押的犯人仅有3人。孝明帝对薛琡的治县才能大加赞许,赐缣(jiān,细绢)百匹,以示表彰。
2 反对“停年格”
薛琡在洛阳令上的政绩,史书没有详细记载。在《资治通鉴》中,他却因反对“停年格”而名垂青史。所谓“停年格”,就是不问才能,一律按年资(年龄和资历)先后授官,说白了就是论资排辈用人,按年龄候补。在我国历史上,循资用人虽然肇始于东汉,但并没有普遍推行,影响也不大,流弊较为广远的是北魏孝明帝时的吏部尚书崔亮制定的“停年格”选官制度,即北魏版循资用人制。这里的“格”指规格,亦可理解为标准。
北魏自孝文帝迁都洛阳以后,随着封建化的加深,原为北魏军队骨干的拓跋鲜卑羽林、虎贲地位日益低下,受到鲜卑贵族和汉族大官僚的排斥。孝明帝神龟二年(公元519年),汉族大官僚、征西将军张彝之次子张仲瑀上封事,请修订铨别选格,武人不得选为显达官员。洛阳拓跋鲜卑将士得知消息后,便纠集上千人火烧张彝的住宅,烧杀其长子张始均,以示抗议。张彝受重伤,几天后不治而亡。
事后,灵太后令武官可以依年资入选。为了解决官职少、应选者多的矛盾,吏部尚书崔亮奏请实行“停年格”制,凡有空缺职位,不问贤愚,择担任职务时间长的优先叙用。这就是“停年格”。至东魏孝静帝元象元年(公元538年),高澄担任吏部尚书,始加改革,选拔人才因人而异。
“停年格”的做法一直陪着北魏走向灭亡,而最终形成“格式化”是在唐朝。唐朝开元中裴光庭所创“循资格”,与“停年格”相同,后世多循其法。
早在“停年格”制度诞生之初,就有人批评:“士无善恶,岁久先叙,职无剧易,名到授官。执按之吏,以差次日月为功能,铨衡之人,以简用老旧为平直。”事实上,论资排辈的“停年格”制度,的确限制了人才的选拔与任用,受到后世诟病。薛琡最先看到了这一弊端,在吏部尚书崔亮推行“停年格”伊始,他就上书反对。
薛琡直斥“停年格”的弊端:“百姓的生命,在于地方官,如果选拔官员仅看年龄和资历,而不任人唯贤,那么吏部就不需要那么多人上班了,一个人拿着花名册,按顺序任命地方官就足够了!”遗憾的是,薛琡的大声疾呼没有得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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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子愚 责任编辑:郭双)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