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莘国、空桑和中华厨祖伊尹(下)
http://www.hnta.cn 添加时间:2015/6/15 15:51:10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点击次数:
(三)商代莘国“伊”氏与杞国“娄”氏本是同族。据北齐史学家魏收《魏书·官氏志》记载:公元386年~534年,南北朝时代北方的第一个王朝“后魏可汗托拔鄰(鲜卑索头部落)次弟为伊娄氏,后改为伊氏,或曰改娄氏”。其中“伊氏”之“伊”,为“有莘氏女”采桑的陈留“伊水”之“伊”;“娄氏”之“娄”,为商、周时期开封杞国夏禹后裔“东娄公”之“娄”,其地理位置均在开封东南部的同一地区,后来部分向豫西或鲁西南一带迁徙。这也表明,此时的“伊氏”和“娄氏”后裔,已经迁徙到了今山西大同一带的平城。
因此,“伊”氏兴盛的地望或称“望祖之地”,出自开封陈留、杞县一带。据古籍《郡望百家姓》记载:“伊氏望出陈留郡。”清代学者陈廷炜在《姓氏考略》中也记载:伊氏“望出陈留、河南、山阳。为历史上伊娄氏所改”。北齐魏收《魏书·官氏志》又记载说:“后魏鲜卑族有可汗拓跋邻,以其六弟为伊娄氏,后分为二姓,一姓伊,一姓娄。伊姓望族居陈留(今河南开封陈留镇)。”
关于“伊”、“娄”两姓的关系,很耐人寻味。夏禹为“有姒氏”所生,夏禹之后也称“有姒氏”。对此,汉代司马迁《史记·五帝本纪第一》记载说:“帝禹为夏后而别氏,姓(有)姒氏。”但是,唐代大学者司马贞在《史记索隐》引用战国时期赵国史书《世本》中却记载:禹的父亲“鯀取有莘氏女,谓之女志,是生高密”。其中“高密”是大禹的封国,也指大禹本人。
这就提示我们,既然大禹既生于“有姒氏”,又生于“有莘氏”,那么“有姒氏”与“有莘氏”应该是不同名称的同一氏族。既然杞国“东娄公”之“娄”为夏禹“有姒氏”的后裔;既然“伊”、“娄”二氏由“伊娄氏”一分为二而来,那么,“伊”、“娄”二氏就应该同属夏禹“有姒氏”和“有莘氏”的后裔,而空桑一带“伊氏”、“有莘氏”的“莘国”,也应该与“有姒氏”、“东娄公”的“杞国”是同族之邦。
据春秋时期齐灵公(公元前581年~公元前554年)的《叔夷钟铭》记载:“伊小臣惟辅,咸有九州,处禹之堵。”其中“伊小臣”,即指“伊尹”;“处禹之堵”之“堵”为土,是指伊尹辅佐成汤建立商朝在夏王大禹的王土,或治水之地。这与西晋大学者皇甫谧《帝王世纪》记载的“禹避商均(开封)浚仪”,宋代学者王应麟《通鉴地理通释》记载的“夏后居阳城,本在(开封)大梁之南,今陈留浚仪也”,以及夏禹“有姒氏”和“有莘氏”后裔在开封陈留、杞县的人文历史不谋而合,前后贯通。
果真如此,伊尹应该也是夏禹“有姒氏”的后裔。所以,不仅商王汤娶了开封陈留的夏禹后裔“有莘氏之女”为正妃,而且商代末期的周文王也娶了“有莘之女”太姒为正妃。这恐怕就是商、周时期,分封开封杞国为祭祀夏禹宗庙之地的内在因素;也说明“有莘之女”、“有姒之女”作为女娲之后的母系氏族,很可能一直在古代中原开封一带存在着。
归纳起来说,“伊”姓源于上古时期的开封陈留一带。夏王皋八年出生于“空桑”的伊尹,居住在陈留有莘氏的“伊水”或称“伊川”一带。“伊尹”之母在“空桑”祭祀高媒女娲、祈求多子的神社与人野合,生下“伊尹”后去世。“有莘氏”之女采桑于“伊水”发现、并捡回了失去父母的伊尹,交给了国君。“有莘氏”国君令家奴厨师抚养他,还以“伊水”之地的古“伊”姓,为其取名称为“伊尹”。
由此,不仅成全了殷商王朝的一代“贤相”,也成全了华夏民族的一代“厨圣”。
值得一提的是,自伊尹出生的夏末开始,开封空桑的伊尹后裔就记载和传承着《伊氏家谱》,一直延续到清代,历时3400多年,中间并无缺失。这对于印证华夏人文历史发源地在开封,印证伊尹之后发生在开封的夏、商、周人文历史,尤其印证伊尹开创的“中华饮食文化发源地”在开封,都具有其他史料无可比拟的重要意义。
从开封县八里湾镇伊寨村发现的《河南杞县伊氏家谱》内容来看,其人文历史资料十分珍贵,尤其对伊尹生平的记载较为详细,这对于研究陈留莘国、莘野、空桑和杞县杞国、娄氏、高阳氏的相互关系,探讨伊尹在开封陈留、杞县一带的人文历史活动也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现以括号稍加注释,以飨读者:
“一代元圣(第一个圣人)名(伊)尹,又名(伊)挚,夏后皋(夏桀的祖父)八岁庚辰四月初八生于空桑,夏后癸(夏王桀)三十七岁己卯耕于有莘(国之野),(成)汤使人以币聘之,三反而后从(请了三次才受聘)。孟子曰,伊尹耕(作)于有莘(国)之(郊)野,而乐尧舜之道焉(喜欢唐尧、虞舜的道理)。非其义也(若不合尧舜的义理),非其道也(若不合尧舜的正道),禄之以天下弗顾也(即使把天下当俸禄送给他,他也会弃之不顾的),击马千驷弗视也(拴系几千匹马送给他,他也不会去看的);非其义也(凡是不合义理),非其道也(凡是不合正道的),一介不以与人(他一丝也不肯给人),一介不以取诸人(一丝也不肯拿别人的)。(成)汤使(伊尹)适夏(朝)以观(夏王)桀之政。及入夏(后),知(夏王)桀之不可为也(夏桀朝政败落已无法挽回了)。复归于(回到了商)亳(有山东曹县北亳、商丘谷熟南亳之说,待考),(受聘宰)相(于商)汤。(商)汤崩,传(位)至太宗太甲(商朝四任王,汤嫡长孙,二任王外丙、三任王中壬之侄,汤长子太丁之子)。元祀(元年)戊申,伊尹作《伊训》,冬十有二月,伊尹词告于先王(祭祀商汤、外丙、中壬),奉嗣王祗见厥祖(恭敬地奉陪王位继承人太甲敬见其诸王陵庙),百官总已(所到百官),以听冢宰(伊尹)。伊尹乃名(有名声威望,或说),明言列祖(即“烈祖”,指商汤)之成德(成就品德),以训于王(太甲)。太甲不能用(缺少王者素质),二祀(二年)己酉,因即汤之墓营桐室以训太甲,使居忧焉(居丧时修身养性)。太甲悔过,终丧三年。三祀(三年)冬十有二月朔,遂冕服(伊尹身穿商代礼冠服饰),奉嗣王归于亳(指服丧三年结束,恭敬地奉陪着新王太甲回到商都),(伊尹又)作《太甲(训)》三篇,以申戒之。于是(太甲)尊之曰阿衡(有辅弼帝王“帝师”、“执政”的含义)。及其(年)老,(伊尹再)作《咸有一德》,以政归(还)太甲。至商王沃丁(五任商王、太甲之子)戊子八祀卒,年百三十岁,大雾三日。沃丁祀以太牢(祭祀用的牛、羊、猪三牲为“太牢”),亲临(治)丧以报(伊尹)大德,葬于(商都)亳(其地较多,待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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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韩鹏 责任编辑:郭双)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