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分3种消费形式,有3种面值
洛阳旅游消费券包括洛阳旅游景区(点)、旅行社、宾馆(酒店)3种旅游消费形式。券面有10元、50元、100元币值。目前,参与发行洛阳旅游消费券的旅游企业有35家,共发行186万张,总价值6520万元。
旅游景区参与旅游消费券发放的共13家,发放120万张,券值为1200万元。分别是:洛阳白云山景区,老君山景区,龙峪湾景区,天池山景区,重渡沟景区,伏牛山滑雪度假乐园,卧龙谷景区,洛阳国花园,洛阳牡丹园,国际牡丹园,神州牡丹园,国家牡丹园,龙门海洋馆。
旅行社参与发放旅游消费券的共11家,发放46万张,券值2620万元。分别是:洛阳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洛阳康泰旅行社有限公司,洛阳绿色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洛阳超众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洛阳路仕达旅行社有限公司,洛阳新闻旅行社,洛阳永安旅行社有限公司,洛阳奇峰旅行社有限公司,郑州中原铁道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洛阳分社,洛阳龙门石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河南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分社。
旅游饭店参与发放旅游消费券的共11家,发放20万张,券值2700万元。分别是:洛阳大酒店,新友谊大酒店,枫叶国际大酒店,钼都利豪大酒店,国豪商务酒店,拙耕园酒店,友谊宾馆,航空城酒店,航空城商务酒店,航空城小浪底度假村,航空大厦。
持券人可以以个人身份在以上指定的旅游景区(点)、旅行社、宾馆(酒店)消费结算时使用。在指定的旅游景区(点)、旅行社、宾馆(酒店)消费时,可在享受既有的优惠后,按应付金额,以1张消费券面值的价值抵用消费金额,其余部分自付,以此拉动旅游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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