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告,就《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到,依法依规加强对旅行社设立分社、服务网点工作监管,督促在规定期限内备案,严格按照经营范围经营旅游业务,督促旅行社严格落实旅游包车“六不租”等行为。
严查以购买保健品、保险产品等为名变相开展旅游活动,以“研学”为名开展包价旅游活动等行为;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擅自转团拼团、变更行程,选择不合格供应商等行为。
进一步强化导游职业行为监管,严查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或取得导游证未接受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等行为,未按照旅游合同约定或行业服务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等行为,强迫、欺骗或诱导游客消费,收受回扣和商业贿赂等行为,向游客索要小费等行为,导游讲解内容不规范,擅自增加野史、宫斗等行为。
进一步加强对旅游购物场所产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各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来源不明产品,强化旅游旺季价格指导和管理,严厉查处“乱涨价”现象或利用虚假优惠折扣进行价格欺诈、不清晰标注计价单位、价格构成等关键信息误导游客消费等行为。
严厉打击旅游行程中采取“人盯人”个别推销、跟随推销或“包厢洗脑”等手段误导游客消费、推销高价低质商品等行为,以及采取言语威胁、心理施压、关闭出口、限制离场时间、限制游客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等行为。
联合查处将旅游购物场所包装成旅游景点、文化场所等列入旅游行程安排等行为及以支付“人头费”“返点”等方式贿赂旅行社或者导游的行为。
有关时光旅行的故事,总能引发人们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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