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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舞阳县文化旅游局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
http://www.hnta.cn 2015/6/30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点击:
    漯河市舞阳县文化旅游局紧密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严禁用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问题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坚决刹住用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这股歪风,切实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一是严禁以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为名组织公款旅游。确需组织到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习参观活动的,报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外出期间,要严格按计划进行,不得绕道或中途滞留用公款旅游。二是严禁借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名义用公款旅游。坚决制止一般性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和没有明确公务目的及实质性内容的外出,确有必要组织外出的,要位制定活动计划,明确时间、地点、往返线路、经费数额、来源和带队负责人,报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对市级以上组织的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单位主要领导外出的,需经县分管领导批准),并履行请销假手续。外出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线路,延长日程,增加地点。禁止借机到风景名胜区用公款旅游。三是严禁借出差、开会、招商等名义用公款旅游。干部出差、开会、招商应根据工作需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按计划执行。公务期间,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不允许绕道、中途滞留或离开工作地区,用公款到旅游区、风景名胜区游览。四是严禁以考察、学习、研讨、培训、招商、促销为名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张树坤)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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