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出车祸逛出官司 出游要留好维权证据
http://www.hnta.cn 2009-9-17 来源:沈阳日报 点击:次
都是司机惹的祸
经过一番剥茧抽丝的分析,皇姑区人民法院认为,乘客们与车主等的这场诉讼,应当视为侵权法律关系。司机小高作为车主焦某的雇员,在本人亲自驾驶车辆时,在未得到车主明确同意的情况下,采信乘客意见擅自改变行车路线,属于本人具有过失。对于雇主而言,属于选任不当、管理有过失。司机小高驾驶车辆下坡时违反一般驾驶常识空挡滑行,是造成车辆颠覆、乘员受损的直接原因,对乘客来说属于侵权行为,司机本人具有重大过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车主焦某应承担主要责任,司机小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至于五女山风景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风景区单位属于娱乐营业场所,只有在未提供安全保障的义务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而本案中,乘客的伤情属于司机的侵权行为造成,所以司机与车主“风景区应当承当责任”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那么,保险公司能撇开关系吗?法院认为,因车主焦某在保险公司投保的是车上人员险,属于商业保险范畴,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保险公司作为直接责任承担者时,只能针对车外第三者,而非车内人员,故对车主请求“由保险公司直接赔偿”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记者于9月15日获悉,法院最终作出一审判决:车主负全部责任,司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乘客、风景区、保险公司均无责。
出门旅游 注意保全证据
据法官介绍,从近几年来的旅游纠纷案件统计结果显示,游客胜诉比例仅有一半左右,败诉原因皆因游客证据不足而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合同约定不明、取证困难成为游客维权的障碍。
眼下国庆中秋两节即将到来,法官提醒想出门旅游的市民,必须保留好一切证据。其中包括旅行社正式发票、旅游合同文本、人身意外保险单等。自助游的市民则要注意自己保全门票、车票、餐饮住宿发票等原始证据。尽可能不要逃票、蹭车,以免伤害自己。更不要“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或轻信他人怂恿,否则出了问题受伤害的只能是自己。
另外,游客如遇伤病,要保存好医疗费用收据。如遇财产被盗,要立即报案并保护好现场。游客还可以利用身边的照相机、摄像机,甚至手机、录音笔,记录当时的情景,作为投诉的证据。
作者:孙智超 通讯员 曲娟
(责任编辑:韶萍)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 ·[交通]7条隧道贯穿中州大道 为老城与新区“解
- ·[交通]BRT车道多处受损太颠簸 整修还靠“打补
- ·[交通]十几对列车晚点 铁路局微博公布消息并致
- ·[天气]本周雷阵雨与高温并存 局部将有高温闷热
- ·[天气]今明河南省十市有暴雨 未来三天依然阴雨
- ·[交通]中州大道综合整治工程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