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就是从这里掉下去的。 罗双江 摄
去年10月5日,58岁的南京市民老王在元通地铁站不慎掉进了轨道,导致大腿、骨盆、肋骨等多处骨折。老王随后向地铁公司索赔,但遭到地铁公司拒绝。今年9月16日老王将地铁公司告上南京建邺法院,要求对方赔偿。昨天下午,记者在建邺法院旁听了此案。因案件中有不少疑点,原被告双方分歧又比较大,法官在调解不成后,没有当庭判决。
回放
乘客掉进铁轨骨折
老王是南京某精密机械公司的检验人员。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他走起路来右腿还是一瘸一拐的。记者随后看到了老王在军区总医院治疗时拍的X光片,片子上显示,老王右大腿骨呈错开状折成了两段,此外肋骨髌骨也都有骨折的迹象。老王说,去年10月5日中午他和妻子走亲戚,从新街口刷卡进站后,乘坐前往奥体方向的地铁。本来两人应该在中胜站下车,但因记忆有误,两人在元通站提前下了车。“出站后,我们在耀眼的烈日下观察周围环境才发现下错站了”,夫妻俩立刻返回车站,准备继续坐地铁到中胜站。下到地铁站后,他在电动扶梯上看见对面列车进站了,他便急匆匆走过去。刚走了四五步就突然掉进了轨道里。后来因为索赔问题,他和地铁公司打起了官司。在庭审现场当事双方发生了重大分歧,彼此唇枪舌剑,互不相让。
焦点1
地铁站设计合理还是失当
老王认为,他之所以受伤,主要原因是地铁元通站设计不合理。元通站采用的是浅埋式设计,从有阳光的地面到地铁站内的垂直深度只有4.8米。这种设计的结果就是进入隧道的过程变短、没有足够的时间保证人眼的“暗适应”过程。所谓“暗适应”,是指人眼从明亮处到昏暗处的一个适应过程。而他在10月初的中午接近12点的强烈阳光下,突然在20秒的时间内进入黑暗的地铁区域,这么短的时间想看清周围的环境是不可能的。老王说,尤其严重的错误,是元通站地铁入口处上方是用透明的玻璃作为顶棚的,中午的阳光可以直射进隧道入口区域,这使得事发当天隧道入口与轨道区域形成更加强烈的明暗反差,进一步缩短了光线的明暗变化过程。这种短时间内光线的急剧变化,正是他看不清楚周围环境并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但地铁方对老王的说法并不认可。地铁公司认为,南京地铁一号线在2008年5月全面通过国家权威部门验收,当年6月,国家权威部门还印发了竣工验收意见。所以,南京地铁不存在老王所说的明显的设计错误。此外,老王所说的“暗适应”过程,在进站过程中也是不存在的。元通站内有足够的照明设施提供足够的光线,怎么可能出现从非常明亮的地方进入漆黑一片的状况呢?
焦点2
事发当天是艳阳还是阴霾
可能是为了支持自己是由于视力无法很快适应地铁站里的昏暗环境,他才掉进轨道里的说法,老王多次提到事发当天是艳阳高照。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老王申请让他的老伴出庭作证。老王的老伴说,当天外面确实是艳阳高照。
但地铁公司方面对他的说法也不认可。地铁公司提供的录像资料显示,老王从自动扶梯上走下来,看都没看老伴一眼,径直向站台边走去,几步就跨到了站台边沿,一脚踏空掉进了轨道区域。从整个过程来看,老王似乎对眼前的危险毫无意识,掉进轨道的瞬间仍是大踏步前行的状态。这像是一个视力无法适应地铁环境的人所为吗?
而更让老王有些难堪的是,法官出示了江苏省气象局提供的结论,10月5日当天,南京下着小雨,是个阴霾天,室外光照度只有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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