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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口孩子无购物能力 旅行社加收“年龄差别费”
http://www.hnta.cn 2009-2-9 来源:烟台晚报 点击:
    近日,市民张先生准备与孩子到云南旅游。他到旅行社一打听,孩子的旅游价格竟然比他的还要高。旅行社说这叫“年龄差别费”,是他们行业的潜规则。
    张先生的儿子今年12岁。旅行社工作人员告诉他,孩子的旅游价格要在成人的基础上再加150元钱。张先生不解:“这是为什么?”工作人员说:“这钱不是咱本地的旅行社收,是云南当地接待地的旅行社收取的。因为该线路不是纯玩游,旅行途中要进三个购物店,而学生没有购物能力,所以要另外多收钱。”张先生又到其他几家旅行社咨询,得到的答复竟然一样:老人和学生要加收“年龄差别费”,每个旅行社的加价不同,从100元至400元不等。“向老人和学生加收‘年龄差别费’,这不是一种价格歧视吗?”张先生愤愤地说。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旅行社对一些低价旅游线路收取“年龄差别费”的现象普遍存在。一旅行社负责人表示很无奈:“以前‘年龄差别费’只在港澳游中收取,现在云南、海南等一些低价线路品质游开始收取了。我们也不愿这么做,可是现在旅游报价太低了,如果不收,对方接待地的旅行社不干。”
    据业内人士透露:一些号称“低团费”旅行社为了赚钱,往往与珠宝店、手表店等相“钩连”,把游客带去购物,商家根据进店人数支付“人头费”。由于老人买东西比较谨慎,学生又没有经济能力,如果不对这些特殊人群加价,旅行社就将面临亏本。
作者:白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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