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箱托运受损 乘客状告国航索赔
http://www.hnta.cn 2009-1-24 来源:京华时报 点击:次
行李箱的两个滚轮在托运过程中受损后,乘客朱先生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航)告上法院,索赔3675元损失。记者昨天(23日)获悉,顺义法院已受理此案。
朱先生诉称,2008年11月18日,他搭乘国航CA1539次航班从北京前往温州出差。抵达温州时,他发现自己托运的行李箱底端两个滚轮损坏。受损的行李箱是朋友2007年从欧洲捎回的美国“新秀丽”品牌箱包,价格不菲。但国航驻温州机场的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仅同意赔偿50元,且态度恶劣。后经反复要求,对方给他开具了《行李装卸事故签证》。因滚轮损坏后,行李箱无法继续使用,他在温州花3675元又购买了一个同等大小的“新秀丽”行李箱,而后丢弃了受损行李箱。
朱先生认为,国航作为行李承运人,损坏了他的行李箱,应当予以赔偿。
国航在接到诉状后表示,朱先生所述与事实不符。温州机场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一直按照相关规定积极与朱先生进行协商,并为他开具了《行李装卸事故签证》。同时,朱先生的行李箱并非完全损毁,他自行购买昂贵的新行李箱是在扩大损失,因此,国航只同意赔偿朱先生的合理损失,对超出部分不予赔偿。
作者: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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