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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让旅游更加文明
http://www.hnta.cn 2013-10-10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点击:
    “零负团费”彻底叫停、强迫购物绝对遏制、禁止导游索取小费……这部旨在消除旅游市场顽疾的《旅游法》,对十一长假旅游市场的影响非常明显。
    业内专家乐观预期,《旅游法》或将改变旅行团的盈利模式和游客的消费结构,从长远来讲,有利于改变人们对旅游行为的理解和认知,使旅游市场更加规范,让旅游生态更加文明。
    旅游回归服务本质
    从十一黄金周旅游市场的运行情况来看,《旅游法》给旅游市场带来了不小的震荡。它对旅游市场的服务水平、产品质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和规范,这有利于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从根本上说,也有利于维护广大游客的利益。业内专家普遍认为,《旅游法》的出台实际上是以“涨价”换“优质”。
    从短期来看,旅行社报价提高,对价格敏感的部分群体将被挤出,参团游客下降。从中长期来看,旅游将回归本质,游客喜爱的旅游产品,将会以合适的价格放进旅游线路;旅行社价格更为透明,价格吸引力相对下降,进一步加速散客化进程;优秀的旅游产品竞争力进一步突出。
    在此趋势下,旅行社调整经营思路成了必然趋势。《旅游法》实施后,随着旅行社报价的提高,消费者多半会处于观望状态,这对没有稳定客源、客源地少的小型旅行社来说将是不小的打击。资质好的大旅行社将会挤掉资质不好的旅行社,对好的旅行社时一个利好消息,对旅游市场的净化有很大好处。
    旅游业迎来“黄金期”
    相关数据表示,我国旅游业处于旅游支出增长阶段初期。旅游消费因其相关产业链较长,逐渐成为国家经济结构转型政策重要的着力点,而且长期制约我国旅游业发展的矛盾和问题将被《旅游法》从根本上解决。因此,在居民收入不断增长及政策红利一次释放过程中,旅游业迎来黄金发展期。
    据悉,《旅游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到2015年,旅游业总收入达到2.5万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0%;国内旅游人数达到33亿人次,年均增长率为10%。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国GDP的比重将提高到4.5%,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2%,旅游消费占居民消费总量的比例达到10%。
    业内人士普遍看好《旅游法》的实施,整顿行业秩序、推动优胜劣汰为目前行业大多数人共同的观点。同时,要想催化整个旅游行业发生本质化的改变,最终还是需要综合社会经济各方面的因素来进行长期协调。



作者:李正茂
(责任编辑:徐鹏)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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