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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给旅行社门市部套上安全防护“索”
http://www.hnta.cn 2016/5/25 来源:洛阳市旅游局 点击:

    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及国家旅行社准入政策的放宽,各地旅行社服务网点如雨后春笋处处发芽。然而,由于服务网点的设立,没有一定的保证金作支撑,加上各级旅游部门监管力量不足,致使部分旅行社服务网点,违规经营严重,安全隐患多发,亟待加强规范。

    洛阳市旅发委为进一步夯实旅行社及分支机构安全管理基础,提升旅行社业的安全水平,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旅行社实际情况,在全面调查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作下发《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规范经营和安全责任保证书》(以下称《安全责任保证书》),明确规定:设立分支机构的旅行社要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保障游客合法权益并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经营过程中不得有超出《旅行社条例》规定经营范围的活动;旅行社承担分支机构在经营期间出现的安全事故及投诉的全部责任。从而有效解决了,旅行分支机构一旦违规或出现事故造成的游客投诉无结果、监管单位无办法、分支机构无人管等问题。

    工作中,注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指导全市旅行社安全工作实行分层管理、逐级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全面签订《安全责任保证书》,严格贯彻旅行社分支机构与设立社招徕、管理、人事、财务、接待等统一,引导旅行社增强风险管控意识,审慎确定分支机构设立的数量和规模,切实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管理和人员培训,依法承担经营活动的责任和后果。对于设立社不予签订《安全责任保证书》的分支机构,积极劝退经营旅游业务。

    同时,注重利用新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合法企业,曝光违规单位,让“合规操作、诚信经营”深入人心,让合规的企业有地位、有市场,让违规的企业没游客、干不成。针对工作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操作、安全隐患等问题,积极邀请国内旅行社业知名专家学者,就旅游法规、审批程序、创新经营、安全处突、保险保障等内容,对旅行社门市部经理、计调、导游等各层级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和安全应急培训,全面加强旅行社从业队伍建设,有效提高了全市旅行社业安全事故防范、应急处突能力和服务管理水平。

作者:李国强
(责任编辑:张树坤)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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