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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成立新乡市宏光旅行社有限公司的批复
http://www.hnta.cn 2010-8-5 来源: 点击:

关于同意成立新乡市宏光旅行社有限公司的批复

豫旅[2010]253号

 
新乡市旅游局:
你局《关于成立新乡市宏光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请示》(新旅 [2010]104号)文件收悉。根据《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条件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成立:新乡市宏光旅行社有限公司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
该旅行社成立后,你局要积极开展对该旅行社的服务和监管工作,确保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条令、制度的贯彻落实,为我省及新乡市旅游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此批复。
 
 
                        年七月二十九
作者:
(责任编辑:志威)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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