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游报》让旅游福利成重要民生福祉
http://www.hnta.cn 2012-12-3 8:42:22 来源:中国旅游报 点击:次
十八大报告鼓舞人心、振奋人心也贴近人心,突出特征就是凸显人民情怀、凸显民生关怀、凸显科学发展。十八大报告提出,“让人民享有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随着全民旅游时代的到来,旅游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越来越关系到大众的切身利益和根本利益。今年十一黄金周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旅行热潮,反映了人们对旅游的强烈渴望和强劲需求。
旅游权应与劳动权、教育权、医疗权、居住权一样成为一项必须得到保障的基本权利。惠及全民应作为发展旅游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有必要从公共福利政策角度全面审视旅游福利,将旅游业定位为惠及全民的幸福导向型的支柱产业。要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基础上,让人们还能够“旅有所乐”。我国在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用设施等方面的公共福利不断提高,充分体现了国力增强、社会进步和居民生活水平提升。但旅游福利政策迄今尚未得到足够重视,为此,有必要从公共政策角度全面审视,将旅游福利纳入公共福利政策范畴,使之成为重要的民生福祉。而且旅游福利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具有覆盖面广、普惠性强、成本较低等特征。为此需要:
第一,将旅游福利纳入公共福利政策范畴,增进民生福祉。推动旅游普惠共享,满足各层次群体的多样化旅游需求,为国民旅游创造平等机会,以幸福旅游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提升全民幸福感。有关部门应联合组织和开展国民休闲和旅游福利的政策研究,制定旅游纳入公共福利的系列相关政策,如将旅游休闲纳入社会养老福利范畴,并探索开展旅游福利的相关试点工作。
第二,进一步完善和推进《旅游法》和《国民休闲纲要》。各地要把国民旅游休闲计划摆上改善民生福祉的重要位置。将国民旅游休闲计划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配套政策,采取更多便民利民惠民措施,为百姓提供积极健康、内涵丰富的旅游服务,促进旅游消费。应加快推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的执行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展奖励旅游休闲制度。重视旅游福利的公平性,针对学生、工作人员、退休人员等不同的旅游需求和属性,提供有针对性的旅游福利。
第三,大力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旅游品质。加强旅游公共服务供给,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提高旅游消费满意度。加快智慧旅游建设,对软件环境进行升级和改善,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整体水平。
第四,促进旅游就业和创业。利用旅游惠民统筹城乡发展。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通过政府引导、农民参与的方式,给予优惠扶持政策,推动农村城镇化建设,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在旅游业发展中坚持把当地居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保障当地居民参与旅游业发展的优先权利,积极培养当地居民自我发展的能力。
第五,促进公益型景区定期推出免票或者低价的门票,实行景区定时降价、错峰降价等措施。从根本上说,风景旅游景点属于公共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应属全民共有。景点的真正价值是成为大众化的休闲度假场所,而不是一些单位和部分人的牟利工具。为此,要避免公共资源私有化,控制地方政府对门票一味涨价的冲动,对景区门票定价机制进行改革,逐步引导景区从单一门票收入转向综合性收入。
第六,创设旅游消费指数,作为衡量居民生活幸福感的一个指标。旅游消费指数是指旅游消费总额占个人消费支出总额的比重,比值越大,说明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越高。旅游消费指数可作为衡量人们生活幸福与否的一个新指标。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是中国旅游业创新发展的航标,更是旅游创新发展的终极目标。除了要让人们拥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生活环境外,当然还应该拥有更快乐的旅游!
旅游权应与劳动权、教育权、医疗权、居住权一样成为一项必须得到保障的基本权利。惠及全民应作为发展旅游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有必要从公共福利政策角度全面审视旅游福利,将旅游业定位为惠及全民的幸福导向型的支柱产业。要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基础上,让人们还能够“旅有所乐”。我国在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用设施等方面的公共福利不断提高,充分体现了国力增强、社会进步和居民生活水平提升。但旅游福利政策迄今尚未得到足够重视,为此,有必要从公共政策角度全面审视,将旅游福利纳入公共福利政策范畴,使之成为重要的民生福祉。而且旅游福利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具有覆盖面广、普惠性强、成本较低等特征。为此需要:
第一,将旅游福利纳入公共福利政策范畴,增进民生福祉。推动旅游普惠共享,满足各层次群体的多样化旅游需求,为国民旅游创造平等机会,以幸福旅游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提升全民幸福感。有关部门应联合组织和开展国民休闲和旅游福利的政策研究,制定旅游纳入公共福利的系列相关政策,如将旅游休闲纳入社会养老福利范畴,并探索开展旅游福利的相关试点工作。
第二,进一步完善和推进《旅游法》和《国民休闲纲要》。各地要把国民旅游休闲计划摆上改善民生福祉的重要位置。将国民旅游休闲计划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配套政策,采取更多便民利民惠民措施,为百姓提供积极健康、内涵丰富的旅游服务,促进旅游消费。应加快推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的执行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展奖励旅游休闲制度。重视旅游福利的公平性,针对学生、工作人员、退休人员等不同的旅游需求和属性,提供有针对性的旅游福利。
第三,大力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旅游品质。加强旅游公共服务供给,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提高旅游消费满意度。加快智慧旅游建设,对软件环境进行升级和改善,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整体水平。
第四,促进旅游就业和创业。利用旅游惠民统筹城乡发展。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通过政府引导、农民参与的方式,给予优惠扶持政策,推动农村城镇化建设,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在旅游业发展中坚持把当地居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保障当地居民参与旅游业发展的优先权利,积极培养当地居民自我发展的能力。
第五,促进公益型景区定期推出免票或者低价的门票,实行景区定时降价、错峰降价等措施。从根本上说,风景旅游景点属于公共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应属全民共有。景点的真正价值是成为大众化的休闲度假场所,而不是一些单位和部分人的牟利工具。为此,要避免公共资源私有化,控制地方政府对门票一味涨价的冲动,对景区门票定价机制进行改革,逐步引导景区从单一门票收入转向综合性收入。
第六,创设旅游消费指数,作为衡量居民生活幸福感的一个指标。旅游消费指数是指旅游消费总额占个人消费支出总额的比重,比值越大,说明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越高。旅游消费指数可作为衡量人们生活幸福与否的一个新指标。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是中国旅游业创新发展的航标,更是旅游创新发展的终极目标。除了要让人们拥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生活环境外,当然还应该拥有更快乐的旅游!
作者:刘锋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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