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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河南省国内旅游抽样调查的通知
http://www.hnta.cn 2012-9-6 来源: 点击:
各省辖市旅游局、各省直管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了解我省国内旅游接待和花费构成等有关情况,及时准确把握旅游业的发展现状及趋势,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旅游局联合制发的《旅游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省旅游局决定于2012年9月—12月开展2012年国内旅游抽样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为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2、省旅游局按照有关规定,经过省财政厅统一招标(豫财竞谈〔2012〕97号),郑州联发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中标。省局委托该公司负责实施2012年河南省国内旅游抽样调查工作。
       3、各省辖市旅游局要按照《旅游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开展本地区国内旅游抽样调查工作。开展调查前,各市将调查方案、样本量、抽选到的旅游企业名称及每个旅游企业样本分配数量等情况报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备案。要将抽选旅游企业的样本框、调查问卷、调查分析系统中的数据、数据推算过程等原始数据资料保存三年。
      4、为保证省政府对省直管县旅游业发展责任目标考核的顺利完成,有条件的省直管县可以独立开展国内旅游抽样调查工作。或者,相关省辖市在做抽样调查时,省直管县的样本量应满足调查和测算需要。
5、2012年12月1日前,各省辖市旅游局、省直管县提交本地区及重点旅游县的调查结果;12月30日前,提交国内旅游抽样调查报告。12月中旬,省旅游局对各省辖市国内旅游抽样调查工作开展情况和数据质量进行检查。
6、该调查是一项法定的工作任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按时完成。对于未按照要求开展国内旅游抽样调查和未保存原始资料造成数据无法审核检查的,在省政府对各市政府进行旅游业发展责任目标考核中按照无法考核不予通过。
 联系人:李 强           联系电话:0371-65907925
 此通知。
 
 

                                 二0一二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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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强)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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