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推广使用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新版〈团队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的通知
http://www.hnta.cn 2010-5-30 来源: 点击:

各省辖市旅游局、省直旅行社:
  根据国家旅游局旅发〔2010〕25号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新版〈团队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以下简称“示范文本”)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认识
  国家旅游局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推出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已将旅游法规和旅游行业的要求贯穿其中,具有指导性、规范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的特点,对提高旅游行业规范经营的水平,加强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具有指导意义。
  二、严密监管,加大执法力度
  以示范文本的推广为切入点,把宣传、推广示范文本和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加强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发挥示范文本在规范、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预防并制止不签订或不规范签订旅游合同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统一组织领导,落实发放工作
  为确保示范文本的规范使用,降低印制成本,省旅游局统一印制《团队国内旅游合同》,各省辖市所需合同由印刷厂直接发往各省辖市旅游局,相关费用与印刷厂直接结算;省直旅行社需带介绍信到省质监所备案后由印刷厂直接发送。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出于商业目的擅自印制和出售。
  四、相关要求
  全省于2010年6月1日起统一施行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旅游安全保障卡要求做到每位游客人手一份;对原购买领用的国内组团合同剩余部分,各省辖市旅游质监所统一到省质监所以旧换新。省质监所于7月1日前在全省进行抽查规范使用情况,并将抽查结果予以通报。
  各省辖市对示范文本推行使用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并及时上报。
  质监所联系人:韩春晓
  电话(传真):0371-65506775 13598091001
  印刷厂联系人:张俊峰 13938252533
  此通知。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作者:
(责任编辑:质监所)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