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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旅游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
http://www.hnta.cn 2010-7-28 来源: 点击:
关于开展全省旅游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
(豫旅[2010]249)
 
各省辖市旅游局、机关各相关处室:  
根据《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实施办法和省政府统一部署,全省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自明年1月1日起持《河南省行政执法证》新证上岗执法,有效期5年。此次换证必须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律培训和考试,不参加培训和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的,不能取得新的《河南省行政执法证》。这次培训换证,要求抓好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按期完成培训换证工作。
为贯彻 “全省政府法制三项重点工作会议” 精神,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0]29号)要求,省旅游局拟于8月11—14日和8月14日—8月17日分两批在栾川重渡沟举办“全省旅游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请各地结合实际工作,合理安排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分批参加此次旅游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参训人员名单及分批安排请于8月6日之前传真报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
此通知。
联 系 人:罗晓华 曹宇飞 马丽君
联系方式:0371-65509257、65909425、65506027(传真)。
附件:河南省旅游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
         
    
 
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
河南省旅游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0〕29号),做好我省旅游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特制定全省旅游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如下:
一、目的
    进一步提高我省旅游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了解我国法制建设的新进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范围
全省旅游系统正式在编的行政执法人员。
三、时间
第一期:8月11—14日(11日报到)。
第二期:8月14日—8月17日(8月14日报到)。
四、地点
栾川重渡沟水景大酒店。
五、培训内容
《旅行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办41号文件)、《旅游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监督制约制度》、《旅游投诉处理办法》、《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
六、日程安排
日 期
时 间
课 程
8月11日
8:00-21:00
学员报到。
8月12日
7:00-7:40
早 餐
8:00-9:00
 开班仪式,省旅游局、省政府法制办领导致词。
9:00-12:00
《执法裁量标准,执法责任追究等法制建设内容》主讲:省政府法制办领导。
12:00-14:00
午 餐
14:30-18:00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解读主讲: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李宗军。
18:30
晚 餐
8月13日
7:00-8:00
早 餐
8:30-12:00
《旅行社条例及实施细则》主讲: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教授、全国人大特聘旅游法起草专家韩玉玲。
12:00-14:00
午 餐
14:30-18:00
《侵权责任法》主讲: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教授、全国人大特聘旅游法起草专家韩玉玲。
18:30
晚 餐
8月14日
7:00-8:00
早 餐
8:30-12:00
旅游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12:00-14:00
午 餐
 
 
七、培训费用: ****元/人(含资料费、培训费、食宿等)。
八、有关要求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是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妥善安排好工作,确保符合换证条件的旅游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参加培训和考试(55岁以下人员一律采取闭卷答题,考试不及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省政府确立的明年1月1日全省旅游行政执法人员持新郑上岗执法的工作目标。
作者:
(责任编辑:政策法规处)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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