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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
http://www.hnta.cn 2010-7-28 来源: 点击:
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省辖市旅游局: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两转两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河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河南省2010年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转提办〔2010〕3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旅游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省旅游局在开展自查的同时,将于近期对18个省辖市及部分县(市、区)进行系统检查。现将《河南省旅游局2010年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河南省旅游局2010年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全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促进《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若干意见》(豫政〔2008〕57号)规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内部制约制度和政府监督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监察厅河南省2010“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0〕32号)的部署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行政执法单位,检查豫政〔2008〕57号和豫政办〔2010〕32号文件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加强指导,纠正不执行、不当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内部制约制度和政府监督检查制度的问题,促进行政处罚合法、公平、公正实施,转变行政执法作风,推进依法行政。
  二、检查内容
  (一)各省辖市旅游局贯彻执行豫政〔2008〕57号和豫政办〔2010〕32号文件有关规定的情况。
  (二)2009年9月1日以来,旅游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是否体现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内部制约制度,责罚相当、同案同罚的要求是否得到贯彻落实。
  三、检查方式
  (一)部门自查。提交本单位的自查情况汇总报告。
  (二)系统检查。由省局政策法规处汇同纪检监察室对各省辖市旅游局进行检查。
  上述自查、检查按照下列方式进行:(1)听取被检查单位的汇报;(2)查阅行政处罚案卷。对每个被检查单位2009年9月1日以来所办案件,至少查阅20个(不足20个的要全查),并计算已经执行和未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比例(该比例要在上报的检查报告中汇总列出);(3)对检查的结果,将向被检查单位的本级政府进行反馈,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
  四、检查步骤
  (一)2010年7月底之前,各省辖市旅游局进行自查,向省局提交自查情况汇总报告。
  (二)2010年8月底之前,省旅游局对18个地市旅游局展开系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汇总,向省两转两提办、省法制办、省优化办提交自查检查情况汇总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对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内部制约制度和政府监督检查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是维护公平正义、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各省辖市旅游局要高度重视,提供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保障,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务必按质、按时完成自查、检查任务。对于贯彻豫政〔2008〕57号和豫政办〔2010〕32号文件不力的,要给予通报批评。
  (二)要加强领导。各省辖市旅游局要确定分管领导和主管科室,具体负责本单位及本地区监督检查工作的落实。分管领导、主管科室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于7月底前报省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三)要认真汇总上报。各省辖市在自查中计算数据、评估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内部制约制度和政府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时,要认真鉴别、科学归纳,确保数据、情况的真实性,防止敷衍马虎、弄虚作假。
  政策法规处:李宗军 罗晓华
  联系电话: 0371-65908579 65509257
  纪检监查室:余火川 张业勋
  联系电话: 0371-65906675 65508807
  邮  箱: hnlyzcfg@126.com
 
 
主题词:旅游 检查 通知
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0年7月14日印发
 
作者:
(责任编辑:政策法规处)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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