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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旅游行业开展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http://www.hnta.cn 2009-8-27 来源: 点击:

各省辖市旅游局、省直旅游企业: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办发[2008]33号文件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在全省旅游行业开展好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深刻认识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重要性。各地旅游管理部门要组织旅游企业进一步深化对国办发[2008]33号文件的学习领会,要紧密结合当前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形势和任务及旅游行业特点,深刻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从党和国家兴衰存亡的高度认识和理解民族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和国家的安排部署上来。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要按照国办发[2008]33号文件要求,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民族政策、涉及民族问题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对民族政策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执行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切实维护各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经济发展,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为新中国成立60年周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情况自查自纠工作。自即日起至8月底在全省旅游行业(重点是旅游宾馆、饭店)开展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情况自查自纠工作。要结合本地和旅游企业特点,重点查找在提供旅游服务过程中是否存在歧视或变相歧视少数民族的现象,是否存在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伤害少数民族感情的问题,以及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完善和贯彻落实情况。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全省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切实把贯彻执行民族政策,维护民旅团结和社会稳定,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要认真研究制定开展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宣传教育到位、整改措施到位、检查督促到位。各地和省直旅游企业有关自查自纠情况,请及时报省旅游局监督管理处。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办发[2008]33号文件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旅游局、省直旅游企业: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办发[2008]33号文件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8月底在全省旅游宾馆、饭店开展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情况自查自纠工作。请结合本地和旅游企业特点,认真制定自查方案,明确工作任务,严格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把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维护各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经济发展,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为新中国成立60年周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地和省直旅游企业有关自查自纠情况,请及时报省旅游局监督管理处。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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