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旅游局、省直旅游企业:
我国传统节日“清明”、“五一”、“端午”相继来临,旅游旺季已经到来,旅游安全保障工作压力加大。按照国家旅游局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旅游安全工作责任。3月27日,江西省境内发生一起造成游客22死9伤的重大旅游交通事故,教训十分惨痛。各地和省直旅游企业要针对近期节庆、促销和假日宣传活动较集中的特点,进一步落实旅游安全责任。一是落实旅游部门对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管责任,做好本地区旅游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协调处置和安全信息披露工作。二是落实旅游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承担起保障安全生产、防范事故发生以及突发事件报告、救助及善后处理等职责。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按照豫旅[2009]85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旅游安全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旅游经营者、从业人员和广大游客的安全意识,防范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旅游者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省旅游业又好较快发展。
二、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和保障工作。 针对当前旅游旺季到来,同时各类旅游活动增多的特点,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保障工作。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各地和省直旅游企业要重点做好旅游节庆活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各省辖市旅游局要加强与公安、安监等有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有效防范游客聚集场所发生安全事故。二是加强预警防范,主动与卫生、气象、食品监管等部门联合发布信息,及时对可能影响旅游活动的风险隐患进行预警。三是认真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各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旅行社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安全保卫方案和相关应急预案,各项工作要细之又细,严上加严,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保障各项安全设施正常运转,保障游客住宿、游览、交通等方面的旅游安全。
三、重点抓好旅游交通事故防范。各地要把旅游交通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切实抓好。一是加强对旅行社用车的安全监管,杜绝租用手续不全、安全要求不达标的车辆。二是要督促旅行社在旅游产品设计、线路安排方面把好安全关,杜绝由此产生的安全隐患。三是要加强对旅游客运司乘人员和导游、领队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四是主动联合公安、交通等管理部门,对旅游交通安全进行检查,依法从严查处旅行社、旅游运输企业的违章违规行为。
四、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及信息报送。积极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加强假日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认真做好防范、救援、处置和报告工作,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四日
- 关于严禁非组团社组团赴台旅游的通知 2009-4-3 10:39:44
- 关于举办2009年河南省旅游星级饭店(宾馆)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2009-3-31 9:58:51
- 关于认真做好旅游项目库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9-3-25 16:46:55
- 河南省建设厅 河南省旅游局关于开展河南省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 2009-3-12 17:39:28
- 关于参加2009·河南省旅游商品设计大赛暨博览会的通知 2009-3-10 17: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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