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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旅行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http://www.hnta.cn 2008-9-25 来源:本站 点击:
各省辖市旅游局、省直各旅行社:
    为确保“十一”黄金周旅游安全,按照全国假日办《关于认真做好 2008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和宋璇涛副省长在全省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要求,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现将加强“十一”黄金周期间旅行社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突出抓好车辆安全工作。各旅行社要对所属旅游车辆开展认真的安全检测工作。租用车辆时,必须选择信誉好的车队、技术性能合格的车辆和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驾驶员,并签订车辆、人身等相关保险合同,明确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处理赔偿办法。要在驾驶员和旅行社陪同人员中认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要求他们自警自重,在行车时注意车况、路况、人况,严禁驾驶人员违章、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保证旅游车辆行车安全。
    二、切实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各旅行社必须与游客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明确收费标准。在经营地接业务时,避免因企业间经济纠纷而造成的“甩团”和扣留游客事件发生。在安排游览项目时,要向游客明确注意事项,尽量减少安排具有危险性的游览项目。要加强对导游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客流高峰期间的游程安排,并担当起“安全宣传员”的责任。
    三、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要认真执行节日值班制度,旅行社主要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联系畅通,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发生安全事故主要负责人要现场处理,并严格执行安全事故上报制度。
    此通知。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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