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小费合法化”可能行不通
http://www.hnta.cn 2008-11-10 8:47:18 来源:新华网 点击:次
新华网太原11月7日专电 山西省导游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拟将小费纳入导游人员合理劳动报酬,连日来引发了广泛争议。由于反对声大,山西有可能在正式出台《办法》的时候删除有关条文。
面向社会征集意见的《办法》在全国率先将“小费”明确纳入导游合理劳动报酬之中。《办法》提出,导游人员的劳动报酬由基本工资、补贴、绩效奖励及旅游者自愿支付的小费等部分组成。
经报道后引起广泛争议和讨论,其中反对声占据上风。网易新闻中心近日针对“山西拟将导游收小费合法化”展开投票调查,2331名网友参加投票。结果显示,有70.53%的人反对,仅有29.47%的人表示赞成。记者了解到,反对者的理由主要集中在“中西方消费习惯不同”“小费会让导游更势利”等方面。
省旅游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鉴于目前争议太大、反对大于赞成的舆论,《办法》在出台的时候有可能删除“导游小费收入合法化”条文。山西省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说,不出意外,《办法》将在年内正式出台。
作者:叶健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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