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遗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发展旅游
http://www.hnta.cn 2010-8-2 9:17:37 来源:大河报 点击:次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4届世界遗产大会北京时间8月1日审议通过,将中国的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列为世界文化遗产,包括少林寺常住院、塔林和初祖庵在内的8处11项古建筑精华有了新的“护身符”。
对于河南人来说,这是一个令人自豪的消息,它让登封历史建筑群成为“世界名模”,让河南“历史文化厚重”这一名片更加熠熠闪光。但在这个时候,我们还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申遗并非只是为了发展旅游,申遗成功这一巨大的荣耀同时赋予了我们巨大的责任。也就是说,申遗的成功,也对河南人如何理解、对待这项荣耀提出了新的考验。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为啥要在1972年通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原因很简单,就是该组织注意到世界各国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越来越受到破坏的威胁,希望通过采用公约形式的新规定,以便为集体保护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建立一个根据现代科学方法制定的永久性的有效制度,防止这些全人类的世界遗产枯竭。可见,这个制度的精髓就是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其他的一切延伸效应都是次要的。
比如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有的是中国最古老的国家级祭祀礼制建筑典范,有的是中国古代礼制建筑格局最全面的代表,有的是中国现存最古老的天文台,都是些独一无二、不可再生的建筑,它们像一个个巨大的U盘,存储着未被我们全部破译的古代中国人的各种符号:生存意志、审美特点、性格特征、思维方式、聪明才智、风俗习惯、科技水平、宗教信仰、社会制度等。《世界遗产名录》收录它,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它。申遗成功后,我们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如何把这些遗产完整地交给下一代,让其成为中华民族认识自我、探索未来文明之路的重要参照。至于申遗成功后能在旅游上新增多少门票收入,那则是非常次要的事情,如果颠倒了这个次序,那就与申遗的初衷背道而驰。
鉴于此,我们在以下问题上应该有非常明确的认识。
其一,申遗成功后的景点并非都需要开发,更不允许过度开发。如果有的建筑已经很破败,不加以修缮将会危及其寿命,那么,按照一定的科学方法进行修缮当然是必要的。但是,如果仅仅是为了利用申遗的知名度而吸引更多的人气,无论有没有必要或者会不会伤害这个景点,都筹集资金进行大规模的开发,比如在景区中建酒店,建高尔夫、娱乐中心,或者无限制扩大旅游人数,甚至增添一些“人造当代遗产”的景观园,制造新的污染源,这是必须禁止的。目前,敦煌莫高窟、丽江故城、苏州古典园林等世界文化遗产都面临很大的旅游压力,减少人气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其二,地方政府绝对不能把世界文化遗产看作是国有企业和摇钱树。利用合理的门票收入获得一些保护、完善景区的资金,当然可以,但是,如果打着保护的旗号,向遗产管理单位下达门票收入的指标,然后把门票的绝大多数收入纳入政府财政或者预算外收入,那是绝对不应该的,因为不能把世界遗产和GDP、利润、支柱产业等进行绑架。要知道,广东省没有文化遗产,上海市也没有文化遗产,但是它们的旅游业在全国来讲是数一数二的。
其三,世界文化遗产不是奢侈品。必须强调,任何世界文化遗产都不是私人的,也不是某个利益群体的,而是属于全体公众的,鉴于它具有传承文化、知识的教育功能,具有明显的公益属性,因此,中国的任何世界文化遗产项目,全体国人都有看得到和看得起的权利,如果当地管理部门因遗产身价倍增而大幅提高门票,将其变成天价的钻石,那么,世界遗产就沦落成可免费进入的官员和富人的“特供品”了。
其四,世界文化遗产也不是烘托政绩的道具,政府不能在申遗过后便不管不问。比如我国有的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竟然成为某些官员、富豪的私家花园,他们公然在景区内建造豪华别墅。这,就是政府监管缺位所导致的。
世遗中心主任班德兰告诉中国记者:“我们把一处遗产纳入名录,并不是为了开发一座公园,而是为了保护,每个国家都应履行自己的责任。有时候,我们必须进行干预,因为有些国家没有遵守承诺。如果不予采纳,就不得不对其进行警告,甚至将其从名录中删除。”希望这种事情不要发生在中国,更不要发生在河南。
对于河南人来说,这是一个令人自豪的消息,它让登封历史建筑群成为“世界名模”,让河南“历史文化厚重”这一名片更加熠熠闪光。但在这个时候,我们还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申遗并非只是为了发展旅游,申遗成功这一巨大的荣耀同时赋予了我们巨大的责任。也就是说,申遗的成功,也对河南人如何理解、对待这项荣耀提出了新的考验。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为啥要在1972年通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原因很简单,就是该组织注意到世界各国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越来越受到破坏的威胁,希望通过采用公约形式的新规定,以便为集体保护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建立一个根据现代科学方法制定的永久性的有效制度,防止这些全人类的世界遗产枯竭。可见,这个制度的精髓就是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其他的一切延伸效应都是次要的。
比如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有的是中国最古老的国家级祭祀礼制建筑典范,有的是中国古代礼制建筑格局最全面的代表,有的是中国现存最古老的天文台,都是些独一无二、不可再生的建筑,它们像一个个巨大的U盘,存储着未被我们全部破译的古代中国人的各种符号:生存意志、审美特点、性格特征、思维方式、聪明才智、风俗习惯、科技水平、宗教信仰、社会制度等。《世界遗产名录》收录它,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它。申遗成功后,我们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如何把这些遗产完整地交给下一代,让其成为中华民族认识自我、探索未来文明之路的重要参照。至于申遗成功后能在旅游上新增多少门票收入,那则是非常次要的事情,如果颠倒了这个次序,那就与申遗的初衷背道而驰。
鉴于此,我们在以下问题上应该有非常明确的认识。
其一,申遗成功后的景点并非都需要开发,更不允许过度开发。如果有的建筑已经很破败,不加以修缮将会危及其寿命,那么,按照一定的科学方法进行修缮当然是必要的。但是,如果仅仅是为了利用申遗的知名度而吸引更多的人气,无论有没有必要或者会不会伤害这个景点,都筹集资金进行大规模的开发,比如在景区中建酒店,建高尔夫、娱乐中心,或者无限制扩大旅游人数,甚至增添一些“人造当代遗产”的景观园,制造新的污染源,这是必须禁止的。目前,敦煌莫高窟、丽江故城、苏州古典园林等世界文化遗产都面临很大的旅游压力,减少人气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其二,地方政府绝对不能把世界文化遗产看作是国有企业和摇钱树。利用合理的门票收入获得一些保护、完善景区的资金,当然可以,但是,如果打着保护的旗号,向遗产管理单位下达门票收入的指标,然后把门票的绝大多数收入纳入政府财政或者预算外收入,那是绝对不应该的,因为不能把世界遗产和GDP、利润、支柱产业等进行绑架。要知道,广东省没有文化遗产,上海市也没有文化遗产,但是它们的旅游业在全国来讲是数一数二的。
其三,世界文化遗产不是奢侈品。必须强调,任何世界文化遗产都不是私人的,也不是某个利益群体的,而是属于全体公众的,鉴于它具有传承文化、知识的教育功能,具有明显的公益属性,因此,中国的任何世界文化遗产项目,全体国人都有看得到和看得起的权利,如果当地管理部门因遗产身价倍增而大幅提高门票,将其变成天价的钻石,那么,世界遗产就沦落成可免费进入的官员和富人的“特供品”了。
其四,世界文化遗产也不是烘托政绩的道具,政府不能在申遗过后便不管不问。比如我国有的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竟然成为某些官员、富豪的私家花园,他们公然在景区内建造豪华别墅。这,就是政府监管缺位所导致的。
世遗中心主任班德兰告诉中国记者:“我们把一处遗产纳入名录,并不是为了开发一座公园,而是为了保护,每个国家都应履行自己的责任。有时候,我们必须进行干预,因为有些国家没有遵守承诺。如果不予采纳,就不得不对其进行警告,甚至将其从名录中删除。”希望这种事情不要发生在中国,更不要发生在河南。
作者:岳建国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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