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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两家酒店参与“延迟退房”
http://www.hnta.cn 2009-6-4 13:03:20 来源:河南商报  点击:
  “12时退房”的规则饱受旅客抱怨,在先前中消协公布的2009年十大消费维权举措中,挑战商业销售、餐饮住宿等7大领域的潜规则成为重中之重,其中酒店“中午12时退房”成为饱受争议的焦点。

  按照国际惯例,客人一般要到下午2时以后才能入住酒店,但第二天中午12时前必须退房,否则就要加收半天的房费,如果超过第二天下午6时,则要加收全天的房费。但实际上,很多出差的客人很晚才会到酒店入住,第二天中午12时前又要退房,入住酒店的时间往往只有半天左右,却仍然要支付全天的房费。

  专家建议

  政府出面 制定“退房规则”


  一位酒店负责人告诉记者,《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第十条明确规定:饭店客房收费以“间/夜”为计算单位(钟点房除外)。按客人住一“间/夜”,计收一天房费;次日12时以后、18时以前办理退房手续者,饭店可以加收半天房费;次日18时以后退房者,饭店可以加收一天房费。同时,由于中午12时之前退房是国际惯例,虽然该行规屡遭炮轰,但仍然存在。

  河南省酒店业商会执行会长钱波认为,部分酒店坚持“12时之前退房”,而不是推迟到下午2时,主要考虑到自身的利益,早点退房,酒店就可以早点安排其他客人入住。“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的利益并不是很大,但可能酒店都养成了‘12时之前退房’的习惯,大家觉得所有的酒店都是这样,那我也应该这样”。

  但钱波说,从“12时退房”到“下午2时退房”,这“并不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他认为,应该严格按照住宿一天的标准,即顾客住在酒店24小时才算一天,“这样表面上会损害一些商家的利益,但是实际上影响并不会太大”。

  钱波认为,彻底解决这个问题,靠一两个这样的活动,或者行业协会出来呼吁,还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强制执行“退房规则”。

    相关阅读:国内300家酒店启动“延时退房” [06-04]

作者:徐振江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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