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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旅游合同关键词解读:购物、解约、转团
http://www.hnta.cn 2009-6-22 9:58:39 来源:新华网综合 点击:

    ■关键词2:解约

  自身原因解约自担机票损失


    旅游者在团队出发前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的情况时有发生,由于此问题涉及航空公司,处理起来较为复杂。市旅游局负责人介绍:“本次修订过程中,我们和市工商局专门就此事向中国民航总局有关部门进行了咨询,并根据咨询结果在合同中增加了有关条款。”

    新版合同规定组团社代订的航空客票执行的是团体优惠价格,附有严格的限制使用条件;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提供航空公司出具的载有客票限制使用条件的《行程单》等书面资料;客票限制使用条件中明确规定不可退票的,行前解约后客票价格作为实际损失。这样一方面增加了旅行社相应的告知义务,另一方面也是提醒旅游者,如果因其自身原因要在出发前解约的,一旦出了飞机票,机票钱往往无法退还。

  旅行社反应

  新合同可避免纠纷

    旧版合同中没有对机票损失的相关规定,但由于游客自身原因解除合同的情况时有发生。这经常会引起双方的纠纷而造成不愉快,但对于已发生的机票费用,旅行社方面不可能退还。新版合同的这项规定,对于旅行社起到了保障作用。只要旅行社尽到了告知义务,依据合同行事,就可大大避免此类纠纷的出现。

  ■关键词3:转团

  不同意转团旅行社须退费

    旅游者到旅行社报团后能否最终成行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一般要看最后的报团人数是否达到了成团人数。对于未达到成团人数时该如何处理善后的问题,过去在旅游者和旅行社之间经常发生纠纷,最主要的还是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团的问题。

    鉴于能否成团的不可控性,这次修订首先对不成团的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实际报团人数未达到成团人数标准的,属于因客观原因导致的不成团,组团社不承担责任;其次,文本中提供了四种不成团后的处理方式供双方当事人选择,包括了改签出团、解除合同以及两种转团方式,特别是规定旅游者如果不同意旅行社所转的旅游团队的,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的合同直接解除,旅行社要退还旅游费用,而不得强行将旅游者转团。对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将其擅自转团的,合同中还规定了严格的违约责任:旅行社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旅游者还有权在出发前解除合同。

  旅行社反应

  可确定责任归属

    旧版合同下,对于不成团的情况,旅行社一般是提前7天告知游客是否解除合同,在解除合同的前提下,旅行社会建议游客与其他旅行社拼团等方式来操作,但是这样一来,转团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如果产生问题,责任到底归属于哪个旅行社,往往难以界定。新版合同对此作出清晰的规定,确定了改签出团、解除合同等四种不成团后的处理方式让游客和旅行社来选择。 (来源:京华时报 记者 任芬 袁国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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