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宣传日活动
http://www.hnta.cn 2013-10-1 21:39:05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点击: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已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于十月一日起正式实施。为了切实做好平顶山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宣传实施工作,该市于今天上午在市鹰城广场举办了大规模的《旅游法》宣传活动,平顶山市政府副市长郑茂杰同志带领政府相关人员亲临现场,对活动组织情况检查指导。
上午8时,有关县市区旅游局和平顶山市区旅游企业共70余家单位300余人集中在该市鹰城广场进行宣传活动,活动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集中展示宣传。各参加单位在鹰城广场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彩页等形式对市民进行宣传,宣传的内容有《旅游法》知识、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二是在现场设置咨询投诉台,接受群众现场咨询投诉;三是组织开展“诚信经营、文明旅游”集体签名活动。
通过集中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旅游法》实施氛围,提高广大市民和旅游企业对《旅游法》实施意义的认识,增强了大家对《旅游法》内容的了解和掌握,为《旅游法》顺利贯彻实施,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上午8时,有关县市区旅游局和平顶山市区旅游企业共70余家单位300余人集中在该市鹰城广场进行宣传活动,活动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集中展示宣传。各参加单位在鹰城广场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彩页等形式对市民进行宣传,宣传的内容有《旅游法》知识、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二是在现场设置咨询投诉台,接受群众现场咨询投诉;三是组织开展“诚信经营、文明旅游”集体签名活动。
通过集中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旅游法》实施氛围,提高广大市民和旅游企业对《旅游法》实施意义的认识,增强了大家对《旅游法》内容的了解和掌握,为《旅游法》顺利贯彻实施,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作者:平顶山市旅游局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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