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知识专题培训圆满结束
http://www.hnta.cn 2013-9-24 10:37:28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点击:次
9月22日下午,在平顶山市博物馆一楼报告厅,举办了全市《旅游法》知识专题培训,参加讲座的市级领导有平顶山市人大副主任郑枝、市政府副市长郑茂杰、市政协副主席潘民中、白进忠等;平顶山市旅发委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旅游、农业、林业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开设旅游专业的院校领导以及全市旅游企业负责人等约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通过,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共十章。分别为: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旅游者、第三章旅游规划和促进、第四章旅游经营、第五章旅游服务合同、第六章旅游安全、第七章旅游监督管理、第八章旅游纠纷处理、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
本次专题培训主讲人为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的韩玉灵教授。韩玉灵教授长期从事旅游政策与旅游法、旅游安全、世界遗产保护、旅游资源保护等有关旅游业发展的研究工作,是我国著名的旅游专家,也是《旅游法》的主要起草人之一。韩玉灵教授从《旅游法》立法的意义、《旅游法》的主要制度和规范、《旅游法》对旅行社业的影响等方面对《旅游法》进行了认真地解读。会后,部分参会人员就一些热点和难点问题与韩玉灵教授进行了沟通、交流。通过培训,全体参会人员进一步提高了对《旅游法》颁布的重大意义的认识;进一步明晰了《旅游法》立法宗旨和条文释义,为下一步贯彻落实好《旅游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通过,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共十章。分别为: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旅游者、第三章旅游规划和促进、第四章旅游经营、第五章旅游服务合同、第六章旅游安全、第七章旅游监督管理、第八章旅游纠纷处理、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
本次专题培训主讲人为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的韩玉灵教授。韩玉灵教授长期从事旅游政策与旅游法、旅游安全、世界遗产保护、旅游资源保护等有关旅游业发展的研究工作,是我国著名的旅游专家,也是《旅游法》的主要起草人之一。韩玉灵教授从《旅游法》立法的意义、《旅游法》的主要制度和规范、《旅游法》对旅行社业的影响等方面对《旅游法》进行了认真地解读。会后,部分参会人员就一些热点和难点问题与韩玉灵教授进行了沟通、交流。通过培训,全体参会人员进一步提高了对《旅游法》颁布的重大意义的认识;进一步明晰了《旅游法》立法宗旨和条文释义,为下一步贯彻落实好《旅游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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